三头身的小娃娃居然就知道要金条了,弄得顾母和卢如玉全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不过孙子/儿子的要求他们是绝对满足的,不就是金条吗,给给给。
顾母拿了八根,卢如玉给了六根,最有生财有道的顾川则是直接给了十根,最富有的顾振泽给了十二根。
三十六根金条,顾爱华都快笑晕过去了,不是他见识少,实在是三周岁的生日太过惊喜了,上辈子他什么时候这么富过,下面养着几百兄弟,又得补充弹药,根本就留不住钱,关键他虽然不是杀富济贫的水浒好汉,但是也绝对不会祸害老百姓,抢的全都是恶人的钱,这也就让他一年到头都做不了多少单生意,勉强能维持山上的生活,钱是存不住的。
“我要跟它们一起睡。”顾爱华抱着装金条的小匣子不放,死活非要抱着它们一起睡,这可是金闪闪、亮晶晶的三十六根金条。
卢如玉哭笑不得,这孩子也不知道像了谁,怎么就这么财迷呢,明明家里头也没短了他什么,因着是唯一的后辈,吃喝用度全都是最好的,连尿布用的都是上好的绸缎,居然这么喜欢黄白之物。
拗不过儿子,卢如玉只能用布将小匣子包起来,就算是抱着睡,也不能凉着肚子不是。
“你说这孩子怎么这么有意思呢。”卢如玉跟丈夫感慨道,她还没见过这么爱财的呢,她自幼都这些东西就不怎么在乎,丈夫也是一派的光风霁月,从不将金银放在眼里,怎么到了儿子这儿,就掉进金条里出不来了。
顾川乐了,眉眼弯弯,虽然穿着军装、别着枪,但此时却温和极了,“喜欢就喜欢吧,小孩子不定性,说不定改天就喜欢别的了。”
大抵是上辈子吃惯了没钱的苦,所以这辈子才会这么爱钱,不过也就现在稀罕稀罕,等到见得多了,拥有的多了,习以为常了,也就不稀罕了。
从军校毕业以后,顾川不光是往上升了一级,从营长变成了团长,而且对自家厂子也是下了功夫的,纺织厂引进了新的设备,规模扩大了两倍,关键是利润,那真的是不可同日而语了,如今这市场大的很,商人们唯一怕的就是被官僚和地痞勒索、捣乱,甚至低价收购,但这些对顾川来说就都不是问题了,如今京城可没人会敲诈勒索他,厂子里的人也没能耐糊弄他,所以光是纺织厂的收益就足够让儿子大开眼界的了。
金子做成的小匣子,用金砖垒起开的床,小叶紫檀木做成的做成的梳妆台,红酸枝做成的座椅,黄花梨做成的柜子,名贵的香料,西洋传过来的香水,甚至还有传说中过的夜明珠、翡翠白菜……
顾爱华不断的被刷新认知,原来人真的可以有钱到这种程度,而他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这辈子想买多少军火,想养多少弟兄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