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便不得不投鼠忌器。
容涣很好奇,姜妁到底为何能如此胜券在握。
姜妁抬手撩起窗门前的青帐,往外看。
这已经是她离开京城的第五天,从第三天起,便渐渐人迹罕至,黄土枯地一望无际,孤零零的立着几棵枯黄的树,就连树皮都被扒得一干二净。
越往南走,稀稀拉拉的流民便多了起来,随之而来的,便是随处可见的腐烂尸骸,散发着阵阵恶臭,蛆蝇成群飞舞。
“离绛州还有多远?”姜妁怔怔的看着车外。
那是一个瘦骨嶙峋的孩童,远远的蹲在草棚边,脚边有个土坑,手里捧着个破碗,碗里盛着黑乎乎的一团,另一只手还抓着一把,正仰起头,眨巴着空洞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飞驰而过的青蓬马车。
容涣顺着窗口看了一眼,恰好路牌便在正前方,仔细辨了辨上面的字,道:“这会儿已近城郊,还有大概小半日的功夫便能进城。”
“搭粥篷,”姜妁突兀的开口。
“好,”容涣淡然应承道。
离了那一座小镇,拐上官道,遍地残肢的惨景荡然无存,官道两侧的树木不说郁郁葱葱,到底也还有个树样,除了有些荒芜,就仿佛一派岁月静好。
姜妁的情绪有些低落,一直默不作声,容涣安安静静的陪着她,手里正拿着颗给她剥好的橘子,仔细的撕去橘络,放在一旁的小瓷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