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县丞见韦应物一定要知道,只得咬咬牙说道:“其实这个案子说简单也简单,口供笔录都在,证人有一百多人,当事人也画押认了帐,但不了了之的原因却是这张家的后台太硬,以前的县令得罪不起,只得算了。”
“什么后台?”
“张家有一女嫁给信王李瑝为妾,据说十分得宠,当时事发后,刺史大人点名要将此案化小,所以当时的县令便命张家赔了这老妇人几个钱了事。”
“那这个老妇人可画了押?”
“若是画了押就没事了,那个老妇人不要钱,只要张三郎给他丈夫、儿子偿命,后来这个钱也没有给,事情就这么拖下来了。”
韦应物走了几步,想了想,对蓝县丞说道:“你替我做两件事,一是要查到张家那个女儿的名字;二是找个地方把这个疯婆子安置一下,给她洗梳干净,费用就从司笔费里出。”
“是!属下明白。”
一个月后,韦应物得到了消息,张家之女早生了一子,现在已是李瑝的侧妃了,信王府内几乎都是她说了算,而张三郎也已经不在双溪,搬到衢州经商去了,张家在双溪县只剩下一幢老宅和一个由下人打理的小盐店。在这一个月里,韦应物的足迹遍及了整个双溪县的乡村,通过大量的实地调查,他开始对双溪县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当京里的朋友把韦应物所需的情况发来的时候,他对这个案子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方案,在管于不管间他毅然选择了前者,这便是他韦应物的原则:法无贵贱尊卑,任何事不能不了了之,即使不公也必须有定论调查张家的背景只是想知道此案的背景和可能的阻力,首先韦应物发公函到衢州,要求把涉案张三郎引渡回双溪县,同是他已做好另一个准备,若衢州不理,则直接上书金陵监察室,由监察室出面问责,或许是时间长久,衢州方面并没有什么阻挠便很快将张三郎解送回了双溪县。
这时,秋收已过,张三郎的再审案便成了忙完农事人们所谈论的焦点,三天后,双溪县县令正式开审张三郎杀人一案,由于老妇人神智不正,故没有成为原告,直接由县里审理。
“大人,我去顾家滋事是真,但却没有想过要杀他们,当时所拿之物都是棍棒,相反他们顾家父子所拿的却是长刀,我的随从也被砍伤,到后来已经不仅仅是两家人斗殴那样简单,本来只有十几个人的阵势竟演变成一百多人的群殴,他顾家父子明显是被金属器具砍死的,可我们当时只带了棍棒,这些很多人都可以作证,所以当时我在口供上画了押,也是基于这种情况。大人,虽然事隔多年,我还是想重申,当时我绝没有想过要杀顾家父子,只是忿不过他们逼死二娘,才想教训他们一下,一切请大人明鉴。”
从卷宗上看,张三郎所说的话完全符合,更重要是顾家父子的尸首在十年前的一次洪水中被冲走了,想再验尸骨都不可能,一切只能从证人和当时的记录中来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