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染这边,听说了江卫国能去县城工作的事,倒是很惊讶,便找到江卫国问道,“你以后还去县城工作?”
江卫国点头,“嗯,之前忘记和你说了。”
江卫国以为乔染不愿意自己离家,便道,“我以后去县城工作也没事,家里有自行车,去县城方便,回头我每天回来就是。”
乔染道,“能去县城工作自然是好的,每个月能多拿不少工资呢。”
家里还有三个孩子需要养活,虽说江卫国带回来的那些钱和票可以花上很长时间,但能有一个稳定的工资收入,自然是更好的。
倘若江卫国能在城里分房子,一家人搬去城里去住,这是最好不过的了。
相比于乡下,城里各种资源都好多了。
见乔染这么说,没有埋怨的意思,江卫国松了一口气。
中午,江卫国干活儿回去时,手上提着一只肥美的大兔子。
江东燕瞧见后,惊呼了一声,“爹,你哪儿弄来的兔子啊?”
江卫国笑着回了句,“地里头抓来的!”
江东升和江东燕听说是江卫国抓来的,满是崇拜的看着江卫国,“爹,你也太厉害了吧?竟然能抓到兔子。”
兔子跑的非常快,所以要抓到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其实乡下兔子不少,但很少人能逮着。
对于没啥肉吃的乡下人来说,兔子肉就是肥美的大餐。
江东升和江东燕看到兔子,没有觉得兔子多可爱,第一反应就是想赶快吃上香喷喷的兔肉。
“运气不错而已。”江卫国谦虚一笑。
对于打猎这种活儿,江卫国以前在部队没少干,所以很擅长。
江卫国拿刀出来,三下五除二的功夫,就将兔子处理干净了,随后交给乔染,“媳妇儿,你拿去烧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