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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染这边,听说了江卫国能去县城工作的事,倒是很惊讶,便找到江卫国问道,“你以后还去县城工作?”

江卫国点头,“嗯,之前忘记和你说了。”

江卫国以为乔染不愿意自己离家,便道,“我以后去县城工作也没事,家里有自行车,去县城方便,回头我每天回来就是。”

乔染道,“能去县城工作自然是好的,每个月能多拿不少工资呢。”

家里还有三个孩子需要养活,虽说江卫国带回来的那些钱和票可以花上很长时间,但能有一个稳定的工资收入,自然是更好的。

倘若江卫国能在城里分房子,一家人搬去城里去住,这是最好不过的了。

相比于乡下,城里各种资源都好多了。

见乔染这么说,没有埋怨的意思,江卫国松了一口气。

中午,江卫国干活儿回去时,手上提着一只肥美的大兔子。

江东燕瞧见后,惊呼了一声,“爹,你哪儿弄来的兔子啊?”

江卫国笑着回了句,“地里头抓来的!”

江东升和江东燕听说是江卫国抓来的,满是崇拜的看着江卫国,“爹,你也太厉害了吧?竟然能抓到兔子。”

兔子跑的非常快,所以要抓到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其实乡下兔子不少,但很少人能逮着。

对于没啥肉吃的乡下人来说,兔子肉就是肥美的大餐。

江东升和江东燕看到兔子,没有觉得兔子多可爱,第一反应就是想赶快吃上香喷喷的兔肉。

“运气不错而已。”江卫国谦虚一笑。

对于打猎这种活儿,江卫国以前在部队没少干,所以很擅长。

江卫国拿刀出来,三下五除二的功夫,就将兔子处理干净了,随后交给乔染,“媳妇儿,你拿去烧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