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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长得好看吗?有钱吗?干什么的?性格怎么样?”

薛雅媛问题一个接着一个,恨不得把那个男人从出生到现在的所有人生履历都了解一遍。

“挺好看的,挺有钱的,是个知青,挺好的。”

薛雅媛听到了阮烟的回答,有一种回答了但并没有完全回答的感觉。

“也是安阳村的吗?”

薛雅媛好恨自己没有一个优秀到爆表的哥哥或者弟弟,不然这么好的烟烟怎么会便宜了别的男人。

“对,他是我们村的知青。”

狗男人亓狰虽然说性格有的时候狗了一点,但是关键的时候还是挺拿的出手的。

“嗷嗷。”

薛雅媛点头,若有所思,她改天一定要亲自会一会这个“挺好的”未婚夫。都说知青是些不安分的,即便是在乡下结了婚,还是一如既往地惦记着回城的事情,因为这,抛妻弃子的事情都能做的出来。

薛雅媛也觉得这其中有一定的道理,想想,一个城市出身的知青,娇生惯养的,也都是见过了大世面的人,怎么会甘心在泥土地里干一辈子。

那些结了婚没有离开的,也都是因为他们没有办法离开,因为离不开,所以不得不留下的。

要是像烟烟说的那样,有钱有颜有才华性格还好,这样的男人又怎么肯蜗居在小小的安阳村呢。多半是看中了烟烟的容貌,心怀鬼胎,一肚子坏水!

远在地里上工的亓狰对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厌恶他的人毫不知情,动作随意又有力道的挥舞着锄头。

阮烟与薛雅媛聊了许久,薛雅媛到了吃饭的点也舍不得离开,厚着脸皮在阮家蹭了一顿饭,贴着郑翠华女士表示下次来肯定要带上足足的见面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