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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布包里头有一套新衣裳,素雅的荷绿底色,衣摆绣着浅鹅黄的小花。之前宋羊不方便总穿程锋的旧衣服,便在进城的时候去了布店,不过当时嫌贵,宋羊只挑了最便宜的成衣,他还记得这套是布店老板说过的、时下最流行的样式。

除了这套衣裳,还有一把套着牛皮鞘的短刀。且不说用牛皮做刀鞘是多么难得,那把短刀一看就不是凡品。整体有成年男子的小臂长,刀柄缠绕的也是牛皮,刀身稍微长于刀柄,通体竖直,护手上有繁复的花纹,一边开刃,刀锋磨得很薄,中间一侧的位置上刻着一个小小的“承”字。

“我、我没给你准备礼物。”宋羊懊恼,他都不知道程锋是什么时候准备这些的,怪不得宋氏撩机屡屡翻车,就他这脑子,是他不行。

“没关系。”程锋并不在意,“这把刀很锋利,你拿着防身。”

宋羊比起那套衣裳,确实更喜欢短刀。刀柄上的磨损说明这把刀已经用了很久了,而在末世,赠予对方自己的武器,就是最高的信任。这里虽然不是末世,但看得出来,程锋非常珍惜这把短刀,把刀保养得很好。

“我好喜欢!谢谢你!”宋羊对短刀爱不释手,也没有忽视那套新衣,当即回屋换上。

宋羊以前没试过这样的颜色,换上后,宽大的袖口有些不适应,裳长及脚背,行走间衣裾摩挲,宋羊还重新整理了头发,然后深吸口气,推开房门。

看到程锋惊艳的表情,宋羊紧张的心情顿时缓解了。

“好看吗?”宋羊明知故问。

“很好看。”程锋诚实道。

宋羊原本的模样就非常出色,这个身体原本骨瘦如柴、面色虚黄,但养了近一个月后,就像一朵花骨朵儿慢慢绽放,露出姣好的姿色,令人惊奇的是,这几乎与宋羊原本的样子一模一样。

宋羊下巴清瘦,天生微弯的唇角和丰满的唇珠带着几分妩媚,幸而宋羊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清冽的眼神盖住了媚气,漆黑的眸子上是沉沉的长睫,鼻子很秀气,宋羊最不满意的就是自己的鼻子,嫌弃它精致却不挺拔,不过按照这个世界的标准,这样的双儿最是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