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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郡君、驸马,主子们万福。”玉珠和宝珠就在门外候着,立即领着一众奴仆鱼贯而入,玉珠带着三个小丫鬟服侍宋羊洗漱,宝珠也带着一个小丫鬟将宋羊的衣裳和配饰搭配好,手上拿着梳子准备给宋羊梳妆。程锋那边也是几个年纪小的小童帮着穿衣梳头,房里的人虽然多,但每个人都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做着自己的事。

待程锋梳好头发,宋羊走过去亲手为他戴上发冠,然后退开一步端详。

四品武官服是绯色的,很衬程锋的肤色。面如白玉,眸如点墨,程锋不论穿什么都有一股矜贵的气质,即使是武官服,也一点没有军中那些武将的糙汉子味,但只有宋羊知道衣裳下的程锋的腹肌有多好看。

宋羊发现自己又要对着程锋的脸发花痴了,连忙将视线下移——衣襟平展,很好;皮革金带束着腰身,勾勒出倒三角的身材,很好!腰带上有佩刀、刀子、砺石、火石齐全了;然后是袍子,没褶皱;靴子,低调轻便从上到下检查一遍,宋羊肯定地点头,双手竖其大拇指:“完美!”

程锋在宋羊全心全意注视他的时候,心里升腾一股燥热,他面容冷峻地命令道:“都低头。”

“啊?”宋羊没反应过来,奴仆们很有眼色地齐刷刷将头埋到胸前,宋羊还怔愣着,程锋就温柔地托住他的下巴,微微用力迫使他将唇送上,低头与他交换这一天的第一个吻。

“”短暂的一吻后,宋羊不得不把脸藏在手掌心里,但他羞红的耳朵还是被程锋看得一清二楚。

“用早膳吧。”程锋心情极好。

早饭后,宋羊又陪着程锋走到前院。

“就送到这,回去吧,”程锋劝他回去,“困了就再睡一会儿。”

程锋是不愿宋羊送他的。

怀孩子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不仅会胃口骤变、吐得厉害,心情也会起起伏伏,夜里会突然腿抽筋、宋羊疼醒了好几次。躺着会腰疼、还不方便翻身,腿也严重的水肿——宋羊的脚现在已经胖乎乎的了,一戳就会陷进去一个小坑。这些程锋都看在眼里,他觉得宋羊没必要这么早起来折腾却只为是了送他去上朝——别人家的妻子和夫郎都会这样做,似乎伺候丈夫上朝是一种职责,但宋羊向来不被这样的世俗约束,程锋也从不以这种约定俗成的职责去要求宋羊,他是不理解——宋羊为什么对送他上朝这件事这么执着?

“我知道,我回去就睡个回笼觉,谁也拦不住我的。”宋羊拿出准备好的两张对叠的五十两银票,“这是你的零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