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斯是一个流浪汉,是伦敦街头最常见的那种流浪汉。已经年过四十的他,白天在伦敦的街道乞讨,到了晚上就蜷缩在城市边缘的某个角落里为生。
其实,二十年前的时候,他也曾有过属于自己的家,甚至还有妻子、女儿,他租种着地主老爷的土地,但是后来,全都没有了,地主把他从田里赶了出去,甚至还拆毁了他的房子——他的房子也是建在地主老爷的土地上。
失去了房子、土地的他,沦为了流浪汉,为了生活,他的妻子只能带着女儿嫁给了另一个农民,相比于他,那个农民还有一小块土地,至少可以糊口。
而他呢?只能四处流浪。
中间他也过过几年好日子——被军队抓到船上作水手,那时候,他至少是能吃饱的,甚至他还幻想过,可以存一些钱,然后买上一小块土地,把女儿接到身边。
当然,这只是幻想而已。
和所有的水手一样,他那些可怜的为数不多的军饷,最后都扔进了酒馆和妓女的肚皮上。最后,当战争结束后,他被赶下船的时候,除了几件皮裳,仍然是一无所有。
像他这样的流浪汉,在伦敦有很多,不一定都当过兵,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们都是在失去土地之后,沦落街头。
这天夜里,和往常一样,威尔斯又一次梦到了他的妻子,梦到了她的满头金发,还有丰满的身体,还有诱人的……再一次醒来的时候,他看到身边躺着的女乞丐,相貌丑陋的她在咧开嘴里,即便是在黑夜中,也可以看到黑糊糊的牙齿少了好几颗。
不过,对于乞丐来说,又能怎么样呢?
也许,她年青的时候也曾漂亮过。但是长期的饥饿让她的头发和皮肤失去了光泽,这一切都让她变得日益丑陋。
长叹口气,威尔斯站起身来,他朝着查塔姆船坞看去。
“也许,应该到那边碰碰运气,或许可以跟着海军的船去殖民地……”
去殖民地,至少不用挨饿吧!
就在这时,他突然睁大了眼睛,尽管从伦敦只能隐约的看到查塔姆大概的方向,但是他仍然看到了腾空而起了烈焰,就像是夏日的篝火似的,那里的火焰很是耀眼。
“我的天啊!那里怎么了?难道发生了火灾?”
在威尔斯目瞪口呆的盯着被烧红的天际时,大明的舰队继续向着伦敦的前进,沿着泰晤士河一路上前,一个小时后,他们已经能够从望远镜中看到伦敦了,暮色中的伦敦城隐约可见。
“让炮击船队前置一公里,然后实施炮击!”
张名振命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