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公李来亨亲领二十万府挥师西进,目标直指巴格达。
二十八年前,奥斯曼苏丹穆拉德四世亲征巴格达,一举夺得这座城市,对奥斯曼而言这已经是久违的军事胜利了。两年后,奥斯曼帝国与萨法维王朝缔结的《卡斯雷西林条约》规定:高加索、阿塞拜疆地区归萨法维王朝,包括巴格达在内的伊拉克地区归奥斯曼帝国领有。
尽管,胜利并未给奥斯曼带来政治稳定,但是却给他们带来了一个稳定的东方。中东最肥硕的两河平原,最富有的城市巴格达成为了奥斯曼的国土。
而现在,这座城市,就在李来亨的面前。
隔着底格里斯河注视着对岸的巴格达城,李来亨说道。
“文锦,你看,这就是巴格达。”
“孩儿知道,巴格达,在古波斯语中,“巴格达”的意思是“神赐之城”,早在三千多年前,就已经建城,他是阿巴斯王朝的都城,在唐书里称其为“黑衣大食”……”
注视着巴格达,李文锦突然说道。
“爹,在大明,那怕就是社学里的蒙童,也能通过博物课,知道巴格达,知道黑衣大都在这里修建的团城。”
“团城”就是黑衣大衣国君曼苏尔下令修建的国都,在大明的“博物”一书,不仅有有关这座城市的描述,还记载着城市的筑建过程,曼苏尔如何让工人们依照圆形的城市设计,用煤渣在地面上画出线条轮廓。
对于在大明留学长达十年之久的李文锦来说,对于这些,他当然不陌生。当然,在言语之中,也难免会对大明推崇倍致。
“反观咱们大唐,虽然像大明那样,在每个折冲府都建了社学,可学东西却和大明差远了,大明的童子读完社学,除了识字,还通数学、知博物,可反观我们呢?不过只是识字而已。”
“文锦啊!”
儿子的话,让李来亨笑道。
“国与国不同啊!相比大明,我大唐丁不过百万,口不到三百余万,你再看看他们……”
手指着远处的府兵,李来亨轻声说道。
“我大唐百姓,说是唐人,可年青人里头,有几个不是串串,当年出关时的老兄弟娶的可都是土人,那些土人婆娘,别说是汉字了,汉话都不会说几句,能让这些人说汉话,识汉字,读圣人文章,就已经是功在社稷了,你长年在大明,不了解这些,其实,那怕就是明人,对我大唐于此地的教化之功,也是深表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