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讨饭?

真像个乞丐。

云初走在雨里,脊背笔直,鞋踩在水洼里,也毫无所觉。

奚水看了云初一会儿,他觉得云初给他的感觉,说不出的奇怪,倒不是坏,只是奇怪而已。

-

他的思考在看见林小金的时候,全部消失。

林小金看见奚水,一个猛冲,捧住奚水的脸,左看看,右看看,然后退后几步,摸着下巴对一旁的赵猛子说:“小溪好像变帅了。”

赵猛子本名赵萌,不够猛男,所以他让大家叫自己赵猛子,他正在帮一个女生掰鞋底,满头大汗,抽空看了奚水两眼,“气色更好了。”

奚水把手里的圣女果和杨桃递过去,“吃吗?”

林小金探头去看,“你什么时候买的?”

奚水冰箱的食材很少,水果永远都是苹果,他怕自己忍不住乱吃东西,所以不会在冰箱存放很多好吃的食物。

“周泽期给我买的。”

林小金眼神复杂拿了两颗圣女果丢进嘴里,“你还真谈上恋爱了。”

奚水:“本来就是谈恋爱。”

林小金看着奚水比前些天好了很多的脸色,猛然想到一个可能性,其实接吻虽然能消耗卡路里,但本质上,还是得控制住奚水那张嘴,奚水的毛病,不仅他家里人知道,他也知道。

他对自己要求太严格了,像弹簧一样,压制太狠,反弹起来对他自己的伤害一定极大。

这才是奚水控制不住体重的主要原因——他总是用食物缓解压力,补偿自己。

奚水需要一定的放松。

林小金嚼着圣女果,酸甜的汁水四溅,他有点嫉妒,真的,他花了一年多时间都没有做到的事情,周泽期花几天就做到了。

“告诉你个事儿。”

“嗯?”奚水准备去更衣室换衣服了。

林小金跟在他身边,“周泽期这几天有比赛,早出晚归,你肯定不能经常见到他了。”

奚水把挎包塞进自己的柜子里,拿出练功服,一边换,一边说:“我可以去他家见他。”

林小金:“他肯定要和吴丰翼他们几个吃饭聚餐啦,喝点酒什么的,没时间。”

奚水陷入沉思。

“还有,咱们校篮球队啦啦队的队长暗恋周泽期。”

“暗恋?可我已经和周泽期在一起了啊。”奚水皱着眉。

“那也很多人暗恋你,怎么办?”

“我已经和周泽期在一起了。”奚水很严肃,这个问题真的很严肃,哪怕他不知道喜欢不喜欢,但他和周泽期在一起,那就只能和周泽期在一起,周泽期也只能和他在一起。

“你要宣示主权,让别人都知道你们在一起了,不然别人不知道,以为你们单身,肯定还是会追求你们呀。”林小金觉得,奚水说的一见钟情,说不定是真的,只是他自己没认识到。

不然,他怎么就瞧上了周泽期。

云初并不比周泽期差许多,甚至,他给人的感觉要比周泽期纯善温柔许多,但奚水几乎都没有考虑过云初。

奚水换好练功服,把头发掀上去,漂亮的桃花眼微微敛起,“我要怎样宣示主权?”

林小金靠在柜子上,“他们在市体育馆比赛,等下午的课结束,你去给他送吃的。”

奚水垂眼,认真思考了林小金的这个提议。

就思考了不到十秒钟。

奚水便抬起头,“你说得对,就照你说的办。”但得提前告知周泽期,万一周泽期不让他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