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说,公主曾进过我的武器库。
说不定真的是她拿走了,可她一向最讨厌别人抢她的东西。
那她看到那弓有没有想起些什么?她不会把我当做私藏她东西的怪癖狂吧?
不能这么想,或者情况没这么坏。
有可能她只是一时好奇才溜了进来,又一时贪玩拿走了弓,没发现什么端倪呢。
可是,这种假设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
她是神经大条了些,但也不可能傻到自己的弓都认不出来吧。
弓柄上那么大的李宜春三个字,她能看不到?
正当我纠结时,却发觉她鬼鬼祟祟地又把弓挂了回去。
拿都拿走了,为何又要挂回来,还要如此鬼祟?
真是太诡异了。
不管怎么说,弓拿到了。
可是我要同她说些什么?
一个男人突然站在你面前对你说,他爱了你十年。
正常人第一反应一定是,此人多半有病。
不行,不能这么直接,得委婉点。
可是到底多委婉才能既不吓到她又能把意思表达出来?
为了把握好这个度,我腹诽了几十遍稿子。
得从弓的事引入,先为当年秋猎的事道个谢。
等她想起我是谁,再不温不火地徐徐图之。
可她生辰那日,还未等我寻得时机,裴茗便是要同我比剑。
我于裴茗来说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一架是一定是要打的。
可若是这一架能赢得更多,我也是却之不恭。
裴茗手上没有筹码,他唯一能逼我出手的只有这一条。
当他说即刻回云南再不进京时,我就决定要赢了。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
我自私地想一个人独霸李宜春,哪怕知道她爱的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