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笑容之迷人,眼神之温柔,却非世间任何女子所能比拟。

看得在场的女修心头砰砰直跳,心想,这么俊的男子当和尚,真是糟蹋了。

幸好这次观礼的没有修炼采阳补阴之术的魔道女修。

不然铁定抓他回家颠鸾倒凤,不知天地为何物,然后再把身上的赤色鸳鸯肚兜挂在他的腰上。

丹瑶在男多女少、阳盛阴衰的七星宫种了那么多年花,也算是阅男无数。

似明释这般温文尔雅、清秀俊俏的男人,竟是前所未见。

她身边的项炀,倒是一个极妖孽的美男子,论样貌,丝毫不逊。

只是,项炀的俊,是剑眉星目、凛然生威的阳刚之美。

不像明释这般雌雄莫辨,别说女人看了怦怦心跳,稍微有点好男风的男修士,看了也受不了。

项炀语气酸溜溜的调侃道:“人人都说明释是东域数一数二的美男子,想必你已经通过分身看到了他,是不是被他迷上了!”

“不得不承认,他的模样真是很迷人,很有诱惑力!”

丹瑶语气一顿,又摇头:“只是模样再俊,终究难掩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本质,对于他这种人,我照样不会手软!”

项炀听了,顿时酸中涌上了甜,心里美滋滋的。

经过一番繁琐的流程,册封圣子,来到最后一步,换袈裟。

灵门寺奉行‘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佛禅,一众僧人的袍服袈裟,皆是纤尘不染的白色。

明释受封成为佛子,自然要与众僧人不同,要将原本白色的旧袍,换成紫金色的袈裟。

苦禅大师站起身来,接过长老递过来的紫金袈裟,亲自为明释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