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过

我炙热的少年 有厌 1700 字 2个月前

(2)

孟芮娉站在旁边紧张得要命,脑内高亮“捏着狗嘴巴揉头配字算了算了哥”的表情包,见两人短时间内很难和谐地拍照,便及时举起手机贴在耳边大声地假装讲电话:“你们已经到了?就差我和今睢了,好好好,别催了,我们马上到。”

孟芮娉也顾不得自己和今睢拍合照的事情,拉着今睢要走:“拍完了是嘛?咱们去吃饭,李教授说我们再不到就把我们扫地出门。”

顶着陈宜勉要杀人的眼光,孟芮娉坚持把今睢带走。到了没人的地,孟芮娉才撒开他,长长舒了口气:“没追来吧?”

追倒是没追来,但今睢清楚:“躲不掉。”

孟芮娉张张嘴,要辩解,很快冷静下来,认同了今睢的看法:“要不调头回去把话说完?”

“下次吧。”

今睢在国外两年也没能离开他的视线,北京城说大不大,两人活动的区域过于重合,更何况,陈宜勉对她的行踪了如指掌。所以再见到陈宜勉时,今睢依旧很平静。

今睢还没确定好接下来的规划,倒也没闲着。周日那天去参加实验室师兄的婚礼,她便是在那遇见陈宜勉的。今睢是男方请的朋友,陈宜勉是女方的朋友。

今睢还是住在学校附近的教职工公寓,来赴宴前先去了趟实验室,把东西放下,跟导师李孝杰一起过去。

李教授爱做媒,在她出国前便时常撮合实验室的师兄和她接触。两年过去,还是这样的习惯。他问了一些她在国外学校论文答辩课题的事情,聊回来:“实验室新来的小师弟很崇拜你,你以后常过来,教教他。你们的课题相近,正适合。”

“好。”

今睢答应得干脆。李孝杰又夸了几句那个男生,今睢听出了做媒的意味,便没再应话了。

“不喜欢师弟?那喜欢什么样的?”李孝杰操心。

酒店前面扎着喜庆的花门,陈宜勉站在花门旁,手里拿着手机,似是刚打完电话。他挂断电话后,随意地朝马路这边一瞥,恰好撞上今睢的目光。

他英俊风度,在人群中总能被一眼瞧见。

今睢自然是注意到了他,下一秒便不动声色地将注意力移开。耳畔的风刮来喜庆的气息,她和老师缓步往前走,距离陈宜勉越来越近,所以她故意说道:“本分踏实就好。”

跟“本分”不沾边的陈宜勉深深地觑过来,视线落在今睢身上,夸的却是跟今睢同行的李教授:“叔,您这身西装太帅了。等我结婚时,也请您来当证婚人。”

李孝杰恨铁不成钢地说着教训的话,但语气里满满对这个小辈的喜爱:“臭小子,我是这么好请的?那得是我学生的婚礼,我才来。”

“您那么多得意门生,让我娶一个不就得了。”陈宜勉说这话的时候没看今睢,但字字说给后者听。

他脸部线条轮廓明显,骨相俊朗,标准的帅哥胚子,开玩笑时带着痞坏浪荡劲儿,极尽风流。即便你因为不善言辞接不上他的梗、因为羞涩内敛不敢直视他,也绝不会生出厌恶。因为像他这样英俊不羁却又坦荡真实的人,本身便很难让人讨厌。

李孝杰脸一板,笑骂他:“成天没正行。”

今睢不知道陈宜勉怎么和她导师熟悉的,好像他总有本事跟任何年龄层的人做朋友。他看着混不吝,却跟谁都能聊到一块。身上有很多坏脾气,可很招人喜欢——让人中蛊的那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