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眼眸一挑,似笑非笑的看着白昼。

白昼不负所望,脸也红了。

要说情之一事,当真是一物降一物。

谁能想得到,素来名于场沉浮、惯会逢场作戏的小白总,被简医生几句话就招红了脸。

又谁能想到,在姑娘面前还信奉没吃过猪肉,到底见过猪跑,和姑娘偶一为之,心里都打着鼓,要向白昼依葫芦画瓢的简医生,在本尊面前,这么能耐。

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衣衫解开,伤处暴露在王爷眼前。

虽然愈合得不错,却留下三点疤痕,算不得狰狞,只是放在白昼白得发惨的皮肉上,突兀极了。

王爷查验过外伤,把衣裳给白昼系好,拉过他手腕诊脉。

期间数次,他的指尖无意的划过白昼的皮肤。

那种似有似无的触碰,让白昼身上痒痒的,心也痒痒的。

他便觉得这人指尖像是带着微弱的电流,透过他的皮肤,传导入骨,最后悸动在他心上,让心脏砰砰的跳。

鸡皮疙瘩不知起来、又落下去几轮,面上还强自镇定着,免得又被王爷看出些什么。

喜怒不形于色是白昼的功力。

医术高明望闻问切皆奇准则是远宁王的本事。

王爷触到白昼的脉搏,起初以为他心脏又出了什么问题,但想起他刚才红了脸颊耳尖,王爷又瞬间恍然了。

目光掠过白昼颈侧,烛火的光亮从他身后投射过来,便能看见他颈子、脸颊上细小的汗毛都精神着——像只炸毛的猫。

唯独脸上表情清冷得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