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个终于用上了。

王爷因地制宜,顺手抄起门边花瓶里的鸡毛掸子,劈头对那人灌顶而下。

雷霆之势。

那人脚下步子飘忽,极险的躲开王爷一记鸡毛掸子,却失了退路。

躲闪间身子急转,腰刀在手。

白昼本人是全不会拳脚的,他穿书继承了原主白景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功夫,聊胜于无。

初到书里时敢御驾亲征,就是奔着死去的,这会儿看二人动手,才见识刀光剑影,咫尺眼前。

兵刃破风之音不绝于耳。

鸡毛飞满天……

白昼眼花缭乱,虽然屋里打得火热,却怎么看都有点好笑。

眼看王爷鸡毛掸子终于变成了烧火棍,起手式一转,挽个剑花,没有那些呼扇的鸡毛零碎儿,反倒干净利落了。

转眼二十余招过,王爷觉得这人功夫并不如自己,但他像是临敌经验颇为丰富,总是在眼看不敌时,取巧化险。

王爷心焦,二人错身之际,他一棍子往那人肩井戳去,那人就像是背后长了眼睛,反手背刀,只听“铮——”一声响,棍子戳在刀身上。

就正借着他反手的须臾功夫,远宁王左掌向他背心直击下去。

二人动手是在屋里,空间有限,这人眼看避无可避,只得慌忙回身运劲接下王爷一掌,仓促间被震得手掌直麻到胸口。

高手过招,片刻的晃神都能致命,远宁王就借着他接掌后动作片刻的滞涩,手中竹棍一挑入那人衣襟,往外一带,带出一本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