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您是觉得?”纪迟神情有些凝重。
“我希望皇上不会,但有备无患总归是好的。”宋庭渝站了起来:“女子有女子的优势,她们有些优势对于男人来说是有致命杀伤力的。”
宋庭渝望了望天空,目光悲悯:“趁着还有时间,趁我对她尚有怜悯之心,能教些保命的手段,便教些吧。”
“阿归,阿归。”景牧再一次被惊醒,缓了缓不平的气息,却怎样都在无法入睡。那些伴随了他很长时间的疼痛又开始叫嚣,密密麻麻的疼痛席卷而来。
哪怕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疼痛,在这夜深人静时,仍让景牧看起来多了少许脆弱。
天尚未破晓,路上还没有什么人。景牧只身一人来到了一座孤坟前,不复人前的严谨、冷静,目光罕见温柔,却带着无限荒凉。
“晚榆,这几日我越发想你。常常在梦中梦见你唤我阿归,你依旧是那样的风姿绰约。我想这大概是我这几日见着了一位与你样貌一样的女子所致,她叫宋羽楚。你很难想象这世上竟有人与你如此相似,可我知道那不是你。”
他的晚榆手握重兵,在军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决策果断,况且他背后的人又岂会让她活着。
她的死,基本上是他一手所致。
“晚榆,你一直都认为,我们初次相见是在军营,可其实我们的初见是在南疆。我小时候在南疆初遇你时,你告诉我要活着。若我不曾见过阳光,便不会去渴望靠近太阳。晚榆,我这不堪的一生,真是太令人绝望而又无助了。”
式微,式微,胡不归?
自然是不归!
面前的这座坟墓,不过是座衣冠冢而已。失魂化骨才是她最终的结局。尸骨无存,这世上终不会再有她的痕迹。
他曾以为,他会难过,但绝不会后悔。他要活着,要回帝都,还有很多很多事在等着他去做,怎么可以死?
可如今,竟都抵不上深夜入梦时的那句“阿归。”
“我一直都是被放弃的那一个,无论是在帝都还是在南疆。晚榆,你那时不该救我的,你不救我,一直习惯被放弃的我,总会有办法自救的。而你也不会那么轻易的死在我手上。”
你会活着,起码会比现在活得长久,断不会落到如今尸骨无存的下场。
景牧失神的望着自己这双手,调过毒、握过笔、提过剑、亦杀过人,这真是一双再肮脏不过的手。
可这双手,骨指分明,分明是极好看的模样。
思归,何以归
山河落眉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