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众人一愣,一百来字的信,在他们很多人看来已经够了,写信嘛,本来就不需要多少字,除了长篇大论的奏折,其他信也就百十来字。
只是秦天是不是糊涂了?
“秦大人,就这么一片字,能写百十来字?”
“就是啊,秦大人莫不是在开玩笑,我们所用的毛笔,可写不了蝇头小字。”
“没错,你如何能写一百来字?”
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秦天,秦天却也不急,道:“一百来字自然是可以的,劳烦研磨,我要在这封信的背面,写上百十来字。”
说完,秦天从鸽子的尾巴上拔了一根带管的羽毛下来,等有人把墨研好之后,他用羽毛的一头沾了一下墨水,然后便开始在那张信纸上书写起来。
羽毛的一头很尖很细,可以用来写特别小的字,如此一来的话,多写一些字,反倒也就没有了什么问题,秦天一气呵成,把那个信纸给写满了。
这样写满之后,他便交了出去,李世民拿在手里看了一眼,不过他看了一眼之后,并未去在意字数有多少,而是在看了一眼上面的字后,便被这俊秀的字迹,以及那上面的内容给吸引了。
字迹自然跟这个时候的毛笔不一样,是后世的钢笔字,比毛笔字看起来,要多出一些风骨来,当然,也说不上比这个时代的毛笔字好,就是突然出现一种新的字体,李世民有些惊讶罢了。
内容则是一首词,一首应景好词,写今日大雪,写今时长安。
写长安的人,也写长安的繁华。
一首词,要将天地都囊括进去。
李世民看过之后,连连称赞。
众人见此,也都跟着迎合起来。
“好词好词啊。”
“不错,关键是用了这个羽毛笔后,以后用鸽子送信,就能多写一些字了,你们说是不是?”
“那是当然,这个问题,基本上就算是解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