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桌的邀请,荒野千夜自然直接的答应了。
他做事又非常的讲究效率,在荒野千夜答应他同桌的第二天就直接带着同桌去了咖啡厅
然后荒野千夜就亲眼的看着他往常都非常老成的同桌,在遇见了布丁的时候少见的露出了少年的神态,笑眯眯的吃完了一整个布丁,仍然嫌弃不够的朝着咖啡厅的员工点了第二个布丁。
在等待布丁的途中,同桌擦了下嘴问道:“既然你这么喜欢当侦探,为什么要放弃?”
荒野千夜挑了下眉:“在从前你可不是这么喜欢问东问西的一个人。”
要知道之前的学校生活里同桌就好像是一个透明人一样,哪怕是游离在人群中,人群中也看不经同桌的影子,并不是说他的存在感很微弱,而是同桌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融入人群。
同桌也很坦然:“之前不好奇,但是现在好奇了。”
哈?你好奇了我就一定要告诉你吗?
荒野千夜觉得如果现在站在他同桌面前的是一个脾气差的人,那他同桌现在就要挨打了,还好荒野千夜的脾气很好,所以面对着同桌堪称是欠揍的回答,他仍然笑得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有的事情并不是我想要去做我就能够去做的,就好像是隔壁的小胖就算是非常想要考满分,但是哪怕努力了很久也一直都没有考到满分一样,你懂我的意思吗?”
同桌点了下头:“虽然说并不知道你到底在解释什么,但是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荒野千夜刚想低头喝茶,就听见同桌说:“可是小胖这个梦想只是坚持了三个月就放弃了,但是你从来都没有放弃过你的梦想吧?不管是在体能上,还是在思维灵活上,你从来都没有放弃过锻炼。”
荒野千夜端着茶杯的手顿在了原地。
他想要辩解什么,但是就算是他自己也解释不清楚自己为什么现在已经决定了要好好的读书了,但是书房里藏着的一堆又一堆破解解密的侦探书,跟每天雷打不动,哪怕是刮风下雨也一定要跑完的十公里。
他看着同桌说:“我有点累了,就不陪着你等你的布丁了,我可以先走吗?”
这对于荒野千夜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很失礼的举动,他之前从来都没有这么没礼貌过。
但是同桌显然不是很在乎,他侧开身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