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夏普询问地看向蝙蝠侠。

蝙蝠侠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带路吧。”

一行人在长长的走廊上朝里走去,最前面开路的是警卫队,夏普院长则在他旁边边走边介绍,蝙蝠侠看着身前医生的背影,护目镜后的眉头渐渐皱成了一个死结。

汤姆……怎么会在这里?

记忆回溯到八年前,他刚刚离开哥谭,人生最迷茫的那段时间。

彼时他为了寻求哥谭的“生路”,游历过许多城市,观察它们的犯罪体系,研究它们的固有法则。

掌握了犯罪者的思维与心理,他当过窃贼、走私犯、流浪汉、黑帮的打手……他角色扮演一般在各个角色中游刃有余地变换游走,他的体魄越来越健硕,信念也越来越坚定,而后,他在田纳西州遇到了汤姆。

那个时候已经是他离家的第四年,他化名杰瑞,伪装成贫民窟出身的肮脏扒手,活跃在密西西比河畔的孟菲斯市。

和汤姆的见面也颇具有戏剧性。

他那个时候加入的盗窃团伙,也兼职当强盗,他入乡随俗地在夜晚游荡,没过多久就遇到了第一个目标,一位独自一人步行回家的富家小少爷。

孟菲斯的犯罪率虽然远不如哥谭,但在整个美国,也算排的上名号。

这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20刀买命钱。顾名思义,当你遇到劫匪,掏出20刀,90%以上可以保命。但如果你身上值钱的东西太多,劫匪想要干票大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被布鲁斯拦下的小少爷正是汤姆,他老老实实地掏了20刀,布鲁斯也顺理成章地要放人,可他当时的搭档见汤姆身上穿的戴的价值不菲,又一脸矜贵,想要绑票来个大的,布鲁斯劝说无果后,只好和那位临时搭档撕破了脸。

接下来就是单方面暴怒又凶戾的殴打,布鲁斯踹了踹昏死过去的抢劫搭档,擦着手上沾染的血迹,本以为汤姆早已趁乱逃走,却没想到一转身,正好看到对方不知道从哪买了杯奶茶,一脸看戏地围观着他们。

布鲁斯顿时有些一言难尽,可当他故作凶煞地走向汤姆时,对方却格外自然地伸出了手,递给他了另外一杯奶茶。

虽然还是夜晚,少年的笑容里却仿佛洒满了阳光:“我叫汤姆,你身手真酷,交个朋友吗?”

布鲁斯不太理解地说:“……和刚才要抢劫你的劫匪当朋友?”

汤姆把奶茶硬塞进他的手里,竖起食指不赞同地摇了摇:“就算是劫匪,也是讲规矩的好劫匪。所以好劫匪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布鲁斯抽搐着眼角闷声说:“杰瑞。”

汤姆哈哈一乐,笑眯眯地说:“汤姆和杰瑞?那我们合该做朋友了。”

这就是布鲁斯和汤姆的初遇了,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也许是汤姆笑眯眯的样子充满了另一位长辈的影子,也许不是,他莫名其妙地有了一个朋友,甚至他们的相处越来越默契,越来越和谐,直到分别后的第五年,还常常会有联系。

最近的一次,甚至就在一个多月前,他不知道管家越来越奇怪的态度代表了什么,发邮件寻问汤姆,这才得知了阿福可能是在催婚这一可怕的事实。

可问题是,布鲁斯明明记得,汤姆的职业规划是警察,怎么如今成了精神科医生,还来了阿卡姆?

天生的控制欲和疑心病让蝙蝠侠皱着眉头,浑身难受,他打定了注意,要在审问小丑后找机会和汤姆好好聊聊,可就在他们走到小丑病房门口,警卫长和区长一起开一把双孔锁时,汤姆突然转过了身来。

蝙蝠侠好险控制住了自己,没有心虚地下意识后退,他顿了顿,问道:“医生?”

汤姆挑了挑眉,在其他人看不到的角度露出了一个恶作剧般的坏笑,几不可闻地用气音说:“杰瑞,原来你不是‘老鼠’是‘蝙蝠’呀?”

蝙蝠侠惊愕地瞠大了眼睛,终于控制不住地后退了半步,头一次庆幸自己的头盔面积够大,还能挡住他此刻骇人的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

阿福·分|身怪:换个马甲守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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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我和反派他爸HE了》by两条鱼

陈默穿进了一本言情小说,成了26年后会被年轻反派一枪爆头的可怜炮灰。他翻了翻原身的所有记忆:倒贴金主、黑料满天,他成了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当然,贬义的那种。

陈默彻底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