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首《元音》写得好古怪的……”
“是你没看懂!”
“难道你看懂了?谢谢,不要装你好像有多厉害。”
“《奥菲利娅》?这首诗歌和我看过的歌剧有关吗?嘶……居然写到了《哈姆雷特》里的人,那位《哈姆雷特》的剧作家可是英国赫赫有名的超越者莎士比亚!我把他创作的歌剧看了不下二十遍了!”
“嘘,小一点声,别随便讨论英国的超越者,还在打仗呢。”
“法国人不会逊于那些卑鄙的英国佬!”
“我们才是异能大国!”
一不留神,几位在交流的异能力者们就共同敌视起了英国,使得提出喜欢看歌剧的一位异能力者满脸尴尬地躲起来。
异能力者通常占据社会的高位,有了他们带头的风气,上行下效,超现实主义诗歌的大热出乎了法国文坛的预料。某种程度上兰堂实现了自己的心愿,他的诗歌传入了法国,传入了夏尔维勒,传入了那些过去的熟人的视线之中。
失去了异能者的身份后,兰堂的才华受到了祖国人民的认可。
荒芜的法国文坛被注入了一股新生力量。
这是一位天才!
出版国外的诗歌获得成功,间接带动了日本的销量,法国的稿费三个月一结,兰堂收到祖国寄来的法郎时措手不及,亮晶晶地看着自己的成果。
法郎上印着法国国王的头像,手持利剑,庄重威严。
麻生秋也趁着他喜不胜收,把对方的耳罩一摘,换成了新款猫咪耳罩。
戴着猫耳朵的长卷发美人还对他眨眼,电他。
“秋也,我成功了!”
麻生秋也用新买的钱夹,为兰堂装好纸币,交到了兰堂的手里,兰堂紧紧抓住,如同抱住了自己的一个梦想。
“你的名声将会传遍法国,成为新生代的天才诗人。”
“无人阻碍你。”
麻生秋也欢欣。
兰堂,你不用去讨好任何人,用你的才华去征服这个世界的诗坛吧!
这一次,魏尔伦不会害得你那么早封笔了。
麻生秋也话题一转:“我之后也要考虑自己的新作了,不能被兰堂打败啊。”
兰堂笑道:“什么打败,在日本我可比不了你。”
麻生秋也用指尖勾过兰堂的手套,脱下来,兰堂的皮肤是他见过最洁白的肤色,黑发白肤,长卷发妙曼,无愧于对方身上的法兰西血统。
“我想写一个故事,比如说失忆的法国大小姐爱上乡村男孩?”
“噗。”
兰堂用手去推他的胸膛,玩闹一般地说道:“我才不是法国大小姐。”
麻生秋也反问:“那你是什么?”
兰堂被他问住了,差点被带歪思路:“我……不对,我是法国诗人啊!”
麻生秋也含住他的耳垂,戏谑地呢喃道:“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