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生秋也拉开衣袖,手臂渐渐地恢复了过去的皮肤。
断去的皮肉和骨骼重新连上了。
有人欢喜有人愁。
莫泊桑以笔名约瑟夫·普律尼埃,通过审核,在杂志上连载自己的第一部 恐怖小说《剥皮的手》,他兴冲冲地领取到稿费,不到一天就约上作家朋友们,请客花光了。而后,他向福楼拜先生写信炫耀自己能送王秋先生小说了。
福楼拜毫不客气地回应莫泊桑:“恭喜你,这是你迈入文坛的第一步,等你写完后,你能出版才行。”
出版而已!莫泊桑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毕竟——花钱也能出版啊。
莫泊桑写作顺利无比,而萧伯纳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写出的小说无一家杂志和出版社愿意接纳。
萧伯纳对奥斯卡·王尔德哭诉:“我没有写作才华!”
奥斯卡·王尔德看完后也这么认为。
萧伯纳更受打击了。
奥斯卡·王尔德找了个优点:“你的歌剧评论写的很不错,我觉得你的特长不在小说上,可以试试当一个评论家。”
萧伯纳翻了个白眼,那还不如回去当音乐家。
“我再试试,能出版一本就行了。”
“加油,伙伴。”
“王尔德,不对啊,你怎么看上去很悠闲?”
“我写的小说得到秋的支持,上学时有空就写一点,不急于求成,秋是我的第一个读者呢。”
“……太令人嫉妒了,小说选好了名字吗?”
“想好了。”
奥斯卡·王尔德看似颇为不好意思,脸上容光焕发。
“《道林·格雷的画像》。”奥斯卡·王尔德说道,“我本来想要取名为《王秋先生的画像》,可是秋跟我说,不需要我把主角写成东方人,用欧洲人更符合油画的特质,其中穿插一名东方客人当点缀就可以了。”
萧伯纳酸溜溜道:“写完了记得送我一本印刷品。”
“没问题,小事一件。”奥斯卡·王尔德翘着腿,在牛津大学出尽风头,尚未毕业就已然站在人生巅峰。
他是最优秀的。
他能自信且潇洒地看待所有人,所有事。
“我真是太完美了!”
无意识之中,奥斯卡·王尔德说出了自恋的话,然后就得到了以前小跟班萧伯纳微妙地打量。
——红配紫,赛茄子。
有的时候,奥斯卡·王尔德放飞自我的衣品十分堪忧。
这些都是幸福的小问题。
麻生秋也希望他幸福地过完一生,从来不会过多干涉对方的性格发展,他相信对方会选择合适的朋友,经历有趣的校园生活,最后成长为有无数奇思妙想的王尔德。
【你们都是最优秀的文坛之星。】
八月,麻生秋也坐火车来到了陌生的丹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