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星同意带上他们完全是在做善事,结果钱晓凡做出这种狗咬吕洞宾的事。
不过这种现象在社会上比较常见,刘华星早见怪不怪了,也正是因此他早早的在合同里设置了一些限定的条款,包括成员个人生活影响到工作室任务时其它成员有权解除合作,以及不得将工作室的商业机密泄露出去之类的。
钱晓凡似乎是觉得,有之前吃鸡的成功案例,他也完全可以靠着这个简历来轻松的找到一份高收入的工作,然而这事实上就是一个没有接触过社会的年轻人的梦而已。
人家大公司的人清楚得很,这款“劣质吃鸡”的成功完全在于它独特的玩法,跟游戏程序什么的毫无关系。是不会有人因为钱晓凡的这个经历而看中他的,除非他能在刘华星这里把这第二款游戏制作完毕,才能算是他简历上漂亮的一笔。
“总之,先商量一下,这家伙的任务该交给谁来做吧。”刘华星皱起眉头有点心烦的说,“他的进度落下会导致整体的进度都慢上一个档次,我早该想到这人靠不住的。”
“等我们把手头的任务完成之后,再一起处理他剩下的任务吧。”刘畅试探着问道,“我们六个人一起处理的话,算上手头剩下的工作,应该能在半年内完成这款游戏。”
“嗯……暂定为这样吧,大家都已经做到现在了,也不好中途再拉人入伙。”刘华星点了点头说,“但是务必要快一点,我觉得这家伙一定会把我的游戏企划泄露出去的。”
虽然刘华星用合同警告了钱晓凡,但他并不认为这事能唬住钱晓凡多久,这取决于钱晓凡花钱的速度。如果没猜错,钱晓凡那一百万应该已经花了大半了。
游戏的抄袭这件事上存在很多种说法,比如dota和lol,其实从游戏机制、玩法上来说lol无疑是抄袭dota的,但是这里就存在一个游戏类型的说法。
当保留了所有游戏机制,但是把游戏内容、模型和外观全部换成另一套的时候,这种灵巧的抄袭就变成了所谓的“同类型”游戏。就好像lol和dota都成了oba类游戏,明明dota才是先出现的oba类游戏,但最后更火的却是lol。
同样的例子还有lol和王者荣耀,几乎完全一样的玩法,连装备都是差不多的属性,但是全部翻新换了名字换了技能,就变成了“同类型游戏”而非抄袭,至少不是法律层面上的抄袭。
所以刘华星要防患于未然,尽快推出这款游戏,以免被钱晓凡拖了后腿。
毕竟钱晓凡看起来就是那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计后果的类型,这家伙把他的游戏企划拿出去重做一下,整体的游戏内容、场景换个名字,再换个建模,就谈不上抄袭不抄袭了。
通过这件事,刘华星学到的东西是,当合伙人,人品比能力更重要。
跟刘畅他们商量了解决方案后,刘华星这才打车回家,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