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狼兄 鬼策 1220 字 9个月前

这酒够味!我赞一声。

会喝酒的“狗”引起了周围人的一阵惊叹。

我也已经差不多习惯三不五时被周围人围观了。

老板娘很忙,只能在忙碌的间隙走过来与金毛说几句话,然后又被周围人的高声叫嚷喊了过去。

谈论的无非是最近怎么没来,还想喝点什么之类的正常话题。

金毛大有一醉方休的架势,高纯度的酒不要钱似地往嘴里灌,我现在很怀疑,他是被这个小酒馆的美酒吸引过来的,而不是妩媚的老板娘。

不然的话,为什么他的眼睛死盯着桌子上的酒,只有酒没了的时候,才会敲着桌子要人再送过来。

就在他将醉却还未醉的时候,兰斯派来找他的人寻来了。

那些人面露难色的看着死抱着酒瓶不放的金毛,最后还是被命令所迫,只能一边请求一边扶着金毛离开了小酒馆,就这样,金毛也没忘了把桌上那瓶酒拿在手中。

在离开酒馆不远处,金毛甩开那几个侍从,金色的短发根根竖起,好似燃烧的火焰,他一口气把酒瓶中的酒一饮而尽,把酒瓶往地上一扔,大声说,“走吧。”

然后带头走在前面,完全看不出刚才醉醺醺的样子。

那几个侍从被他的转变弄得摸不着头脑,只有我知道,金毛不希望别人发现他的身份,所以才会顺从地跟着他们出来。

他们紧跟在金毛身后往总督府走去。

在他们踏上总督府的台阶时,听到从不远处传来一阵疯狂的马拖着车厢压过路面发出的巨响。

是谁在莫尔斯城内纵马?

我们停下来注意着这个不速之客,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声音应该与那个神秘的客人有关。

马车前后,被二十几个全副重甲的士兵包围,他们的胸甲不是青铜或铁那种暗沉的颜色,而是明晃晃的金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