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小的孩子打造这些器具本就不合理,家里可都是大夫,粗略一看便知道陆瑾这是要做疡医呀!
疡医是最低贱的医术,正统大夫谁会去做?不过陆瑾作为家中独子,他撒泼打滚就想要,还拿着华神医所著医书中的断肠缝合术质问自家老爹和爷爷,最终作为神医是不会错的,陆瑾也就赢了。
一个爹,一个爷爷吃不消了,只能暗搓搓地替陆瑾找工匠去打,当然说好了,自家研习是可以,切不可以到外头胡来,要知道华神医的的断肠缝合术究竟真假还有待可证,毕竟这年头没人这么做。
陆瑾只要工具到手,别的也不在乎,他才多大,谁会找他看病。
常年单身狗的陆瑾要这些其实无非要个安全感,手术刀陪伴了他太久,没有在口袋里放着,不习惯。
而且前世那一锤子给他的痛太深了,如果可以,他也不想再动刀。
当然也正是他这个习惯,这副手术刀依旧在他的身上。
不过他这个默默的想法终究在现实中被打败,要知道除了医术,他真的什么也不会!
十年的少爷身体,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能干什么?虽说回乡里,但那么多年过去了,从爷爷十来岁做学徒开始出来,混到太医院院正,现在头发花白,乡里哪来的安身之地,连个老宅都找不到。
最终他们还是选择在镇上租屋子住,自然靠的还是大姐的那包银子。
银子会越用也少,替二姐置办份嫁妆花了一半,在这镇上租房子安身,给三姐准备嫁妆又花了不少,最终爷爷故去做白事后就一贫如洗了。
想想这个时代,阶级如此严苛,像他这种罪人之后,虽然侥幸没有下狱或流放,但在罪名没有洗脱之前是别想再进一步,读书不能考试,习武不能晋升,唯有安分守己,老实过日子这一条路,别被上位者记起来。
是以找份工作便迫在眉睫,总得先养活自己吧。
反正迥然一身,做什么都行。
他会的也就拿这把刀,既然在人身上不行,那给畜生下手总不会有罪吧?
潜意识里,陆瑾还是不希望将前世的这份手艺丢下。
不过还别说,做手术医生谁手里没解剖过尸体,杀过几只实验动物,鸡鸭猪是最没有压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