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摇摇头:“他走了,说什么他身上有好多宝贝,要是被人知道恐有杀身之祸。他这么说,我可不敢留他。我一个乡野人家,丢点什么赖上我,我可赔不起!”
人都走了,县太爷夫人只能惋惜,心里想着和娘家通个信,要是能找到那人无论怎样他手里的货物都要买下。
突然,沈墨道:“夫人,你的皮肤白,要是涂这种颜色的口红肯定好看,不像我一个乡下的夫郎皮肤这么糙,浪费好东西了。”
“那是当然,我们夫人可是县……”
“添香!”县太爷夫人打断添香的话,转而失落道:“可惜那人走了。”
“夫人不必可惜,我随身带了,你可以试试,要是喜欢,说不得哪日海的那边再来货船您就可以买了。”
说的倒是轻巧,那么远的距离,海上多风暴,十年八年来一次就不错了。
沈墨拿出管状口红,漆黑的瓶身一下就让见多识广的县太爷夫人喜欢上了。特别是发现它那样精致小巧,竟然是旋转着拧出来,简直爱不释手。
第12章 有钱了
县令夫人是大家闺秀出身,平时特别注重清洁。就是自己喜爱的头簪等要是被陌生人摸过,也要彻底清洗多边才肯再戴。
这次这支肯定被人涂过的口红,却令县令夫人顾不上什么了,连忙拿起来涂在唇上。
等到涂到了嘴上,那种润润的湿润感令她迫不及待地对婢女道:“快拿铜镜我照照。”
婢女连忙飞奔进刚出来的脂粉铺子里取了一面铜镜。铜镜照人本来并不十分清楚,可那铜镜却把红色的口红照得那么清楚,衬得她整张脸更加美丽。
“夫人,好漂亮啊!”添香也喜欢的不得了。口红在县令夫人和沈墨唇上根本就是两个效果。“夫人你涂上这个显得肌肤好剔透啊,整张脸似乎都在发光。”
被这样一说,县令夫人下意识攥紧手里的口红,不想还回去了。她的脸颊发热,她从小还没有喜欢一样东西喜欢到这种明知不是自己的却想要据为己有的感觉。她从小受到的教育十分良好,她知道这种做法不对,而且十分可耻。但她太喜欢了,忍着燥热给婢女使个眼色。
添香心领神会道:“这东西多钱你们开个价吧?”
沈墨却摇头道:“我是不打算卖,这种好东西我这辈子在也不会有机会拥有了,所以我打算当做传家宝传给子孙后代,也让他们长长见识,知道知道这世界有多大,海的那边还有许多我们没见过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