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大哥哥一会怪叔叔一会小妹妹的?
虽然知道这小妹妹目的很明确,但是也很理解。
从那么小年龄一直长到这么大就没有妈妈照顾的痛苦生活经历让她为什么会有这样强烈的愿望。
看着小妹妹在那里强颜欢笑,他心里也是同感苦痛。
无论如何,还是决心给她帮这个忙,满足小妹妹的愿望。
别的得不到,看着她高兴自己也高兴,这种感觉也是很好的。
尽管这个同样的一件事情,他已经在之前答应了他老爸一次。
但是,即使同一件事情,同时答应两个人也是可以的吧?
还有,说不定多答应了一个人,对那件事情的责任感就更强一些。
自然对那件事情的操办更加认真一些,更加努力一些。
如此就促成那件事情就完成的更早一些、更好一些。
总之,同时对两个人承若这件事没有矛盾,相得益彰。
即使有点不妥,也绝对是无伤大雅。
于是,百里良骝就说道:“刚才我无意间已经对你泄露了一些秘诀!那个杀害你亲人的人就是一个妖怪,也就是说他的灵魂是一个邪恶的家伙,我看到他就大喝一声:‘妖怪!哪里走?吃我老孙一棒!’然后一棒打下,就将他拿住。”
伊莉莎问道:“老孙是谁,原来你姓孙?”
百里良骝道:“我不姓孙,我不是说过了嘛,我的名字叫百里良骝,跟孙有什么关系。”
“哦!那你为什么说‘吃老孙一棒’?”
百里良骝没有想到还得圆那个慌,理屈词穷蛮不讲理地说:“那是台词,干那个的都那么说,你要干那个,也那么说,没有问题了吧。”
伊莉莎高兴地说:“我也要那么说?我也可以那么说?‘妖怪!不要走,吃老孙一棒!’”
二指一并,戳向百里良骝。
然后嘎嘎一笑,收了回去。
当然接着视屏不知道多么遥远,她的手指再长,也戳不到另外一端视屏那边的人。
不过,伊莉莎还是如同戳到妖怪一样,笑得摇摇欲坠。
是不是真的以为自己可以捉拿妖怪了不知道,反正是心情大好。
不过伊莉莎可不是真的天真无暇不懂事。
天真无暇是不错,不懂事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她能代表他老爸打理整个普伦王国的国务,不懂事哪行?
她不但懂事,而且很冷静,就是什么时候都有主有次主次分得特别清楚。
她现在别的事情都自动降低优先等级,把督促百里良骝找到凶手放在第一位,她要做的事情,就是每天都询问一些进展情况。
实际就是催着怪叔叔去抓紧办。
她清楚地认识到,只有把那个仇人找到杀死,她的一家人生活才能走向正轨。
比如,他老爸可以在找一个女人。
反正她也不和她在一起生活了,也就不用操心对她如何,只要对老爸好就行。
其实好与不好老爸感觉最准确,只有老爸能决定,别人想操心都操不上。
还有,她可以和邦迪安心地去组建一个小家庭,还可以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度蜜月。
在那里呆个一年半载也没有问题。
不像现在,一天离开老爸,就担心他照顾不好自己。
还有一个最大的事项。
就是这个二普伦王国。
既然不用报仇了,是不是就可以解散?
老爸不是说这个王国的建立是为了复仇吗?
一旦大仇得报,王国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我才不想当那个国王呢。
别说,百慕大那个地方,一旦不用处心积虑地考虑打击敌人,不用出来进去的麻烦,倒是一个极好的世外桃源。
那时,老爸一家,我和邦迪一家,各自生养众多,该是多么温馨美好。
可是,所有这些想象的美好,就建立在一个根基上。
就是必须找到并杀死那个仇人!
现在她也立即老爸那个烦躁不宁的灵魂了。
想到妈妈惨死大仇未报,她也有些烦躁不宁起来。
而这个事情得以成功,又完全落在那个怪叔叔的身上。
原来没有怪叔叔,大仇未报而且看不到希望,大家就是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现在大仇依旧未报,可是却看到了希望,就不由得心情交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