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事实胜于雄辩。
闹得特别凶的李太白看到了大灰小怜手拿东西过来,立刻安静了。
他那一对滴溜乱转的眼睛,也立刻停止了转动。
不但不转了,而且立刻变成了一条直线。
直线的这头是李太白的脑袋,这个他无法改变。
直线的另一头,就是小怜和大灰手中提着的东西,那个一时也无法改变。
李太白既然可以凭着他李白这个俗世的名字赢得一个酒中仙的绰号,自然对酒就有独到的本领。
能够发现和鉴定别人无能为力的好酒就是他这种独到本领之一。
小怜和大灰拎来的是好酒,除了花鲜生以外,别人都不知道,也无从知晓。
原来这是原来他师父百里良骝从后世带来的排名前五的佳酿。
他带这些酒有两个目的。
第一,自己喝。
平常当然没人喝,他们是去探险,不是去喝酒,要喝酒的话就没有必要不远万里,前往一点原了。
他们喝酒是为了庆祝胜利,那个时候可以一醉方休。
第二,给别人喝。
这个说的比较委婉,直说就是行贿。
酒色财气这个东西自古就有,万一碰到一个本事很大的酒鬼,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瓶烈酒砸过去。
不信撩不到他。
万一撩不倒的话,就来第二瓶,直到撂倒为止。
可想而知,不管这两个目的哪一个,那都要最好的酒。
其中一种就是毛胎酒,没错,就是毛胎,因为它是成品毛台之前的粗胎,就是没有搀兑之前的原酿。
简单说,其它都和成品毛台一样,就是一瓶毛胎顶两瓶毛台。
凭借他的特殊能力,李太白一眼就看穿了毛胎的实质。
这可就事大了!
你想想啊,李太白那种嗜酒如命现在又出于缺酒缺到极度困乏状态,是一种什么情况?
哪怕是最差的酒他也会当作甘露喝下去,见到如此美酒还能正常?
这事对他的冲击绝对超过范进中举!
他没有一下子发疯,算他神经坚强绝非一般。
当然,他没有发疯,反而安静下来,和他一贯的乐观态度有关。
既然酒来了,岂不是为我而来?
看看全场,除了我一人需要酒,还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