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曾有四骏,都是白色,梁帝的月光,玄乌阁的落雪与荆棘,赵景明的追风。洛溢的小三三,是更加罕见的棕色千里马,因为是后来追加的千里马,并没有进到这四骏里。
千里马产自孟涂。
孟涂,是一个地名,那地方有广袤的草原,草原上生存着几个少数民族,人们以养马为主业。孟涂饲养大量马匹,有商用马,战斗马,民用马,并通过西北商路,卖给大梁各个马场。各类马也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按着外观色泽,强壮质量与跑步速度,标定的价位不同。
优之上,还有一等,就是所谓的千里马,日行千里而不疲,足踏万里而无惧。
虽然,眼前还是一只未成年矮小马驹,但品种摆在那儿,前途不可限量。
“给我的?”赵凌两眼放光,这只马,特别像追风,雪白雪白,除了它头顶上的那一撮不和谐的棕色毛。
在马的世界,也存在鄙视链,纯种高贵如皇族,而杂种,永远也抬不起头来,被群体排挤。
人类评判的标准,与马不一样,只要跑得快,外表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赵凌兴奋的连跑带跳的,把小马的绳子解开,想不到临走之前,能得到这么一匹好马。
想要骑上去,小马傲娇的扭过了屁股,表示不给骑。
“喂喂,不听话打你。”赵凌威胁。
小马赖在小三三身边不走,丝毫不把赵凌的威胁放在眼里。
赵凌拉了半天缰绳,也没辙,重生一次,连个马也支使不动,尊严这种东西已经不见了。洛溢还站在旁边看戏,无动于衷的样子实在让人可气。
要是前世,他肯定三下五除二的撸起袖子,把这不听话的马给揍一顿,保准以后乖乖的连个马屁都不敢放。但这个是洛溢送的,打狗看主人,打马也得看,惹得主人家不高兴,吃亏的是自己。
洛溢终于大发慈悲,过来帮了赵凌一把,虽然是帮,但简单暴力,骑上小三三,经过赵凌的时候,直接把赵凌提起来放在小马上。
哎,真是。赵凌理了理衣服,他就跟个兔子似的被洛溢拎来拎去,自尊何在。
洛溢没在搭理他,大概是让他自己练一会儿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