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反派难为 烂俗桥段 2073 字 9个月前

兰花银铃,原是这般用途。只一声,足以夺人意志。

萧敛风恢复过来,抽出六川剑,月光之下锋利的刀刃直泛寒光。正面以剑迎战却不见血,恐怕不行,用九节鞭他却无十成胜算。悬兰问毒、兰花银铃,这个小皇子所修的招数全不为世人所知,况且他轻功绝佳,若是打不过就跑,萧敛风未必追得上。只能暗里接近。

泽兰可不想夺人意志,他只想夺狗意志。周遭再无虫鸣,泽大魔头缠好银铃,蹂躏了一会儿土狗的脸颊,确保它已睡昏过去,才把喵喵乱叫的小喵抱回来。拨开成堆的小狗崽,把一只猫往狗乳上一拱,“饿坏了吧,快喝,喝饱了我们继续上路。”

小喵欢快地汲取养分。泽兰双手合十,嘴里振振有词,“冒犯冒犯,你捐一口奶,养活我小孩,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来世让它给你做牛做马。”

他在自己的世界里养过猫,也叫小喵。大二回家过年的时候,在高铁站外面捡回来的。老爸起先嫌弃得不行,一天几百次地威胁他把猫扔了,家里只养一个废物。到了清明回家一看,小喵正香喷喷地睡在爸的枕头上。

他们现在过得好吗?他仰头看满天星斗,自他们走后,他就多了这个爱好。那时的泽兰喜欢睡在阳台上,长腿往铁栏上随便一搭,拿起本厚重的砖头书,看看星星看看字,慢慢地把自己看睡过去。

来到这个武侠世界,他首先看见的是这片美极的夜空,犹如干净剔透的黑宝石上镶满了大小不一的碎钻,他恍若置身长睡不醒的梦境中心,但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将他拉扯回现实,是从他身上散发出的人血的恶臭,却不是他自己的血,这便更加恐怖。远处人声鼎沸,如潮水一般朝他推进。快逃、快逃。他满心只有这一个念头。

发生了什么事?我在哪里?我该去哪里?他没有这些疑问。在那与万千星辰相遇的一眼,他已辨识出方向,他要一路奔向西南,他要去万毒谷。泽兰后来回想,这是他与这个世界的创造者的唯一接触。若是要打比方,他像是开启了一个界面没有任何指示的游戏,但他知道该怎么做,因为有人擅自与他进行了思想对接,将任务直接输进他的脑海。

他要做的很简单:做应做的。

刚看完这本书不久,剧情他都记得。腰间一盏兰花银铃,公然昭示着他的身份,以及什么是“应做的”。伽泽祈兰闭关五年炼成天下第一毒,于万毒谷成立悬兰关成为关主,势力渗进中原腹部,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最后为男主萧敛风一剑穿心。

“不过是做个反派!”泽兰抱起肚皮饱胀的小喵,管它听不听得明白,他好不容易有个活物可以说说话,“这世界只是本小说,一切都是虚假,做个杀人魔大反派又有何难!对吧!第一大魔兽泽小喵!”

“喵!”

萧敛风偏已断了窥听,只知伽泽祈兰喂饱了他的猫,又星夜启程。他一直向东,目的地不是金真,而是中原。是羊入虎口,还是另有奸计。敛风此行并无潜渊渊雁随身,无法第一时间向顾朝宣发书,但他已有谋划,无须他人知道。

离开西南便是蚕丝之境丝州,州府万锦城。伽泽祈兰当在此落脚,不论他目的为何,此人多活一天便多一分变数,在万锦城,他必死无疑。萧敛风复又敛息,循着伽泽祈兰离开的方向,运气飞奔而上。

第三章

七月,万锦城。

泽兰把身上的金饰银饰全卖了个干净,只留一条银兰额饰,倒不是钟意,而是这条骚气无比的花链,乃是伽泽祈兰的标志。摆脱了套满两只前臂哐啷作响的金镯银镯,他走起路来神清气爽,步步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