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偷偷回去就行了,没人敢查我的房,”彭华开个玩笑,逗逗夏瑾,果然小家伙笑了。修迟喜欢他什么呢?白净的小脸?还是娇小的身材?应该是性格吧?夏瑾性格开朗,通透聪慧没有攻击性,确实适合过日子。
想到这里,彭华锐利的视线柔了下来:“叫我哥吧。”
紧张的握住手,夏瑾开心的叫人:“哥。”
“我们年纪差太多了,我以为你不会喜欢我,就一直回避着你别在意,我自罚一杯算是给你赔罪了。”
呵呵一笑,大哥好可爱,把水当酒了吗?夏瑾赶紧拿起白玉壶,哎呀,没有水了!
上菜的小哥们来了,放下四道菜,摆好碗筷等就退了出去,动作麻利,几乎没发出声音。
“来,尝尝你喜欢吃的菜,”彭华倒不是故意讨好夏瑾,只是老爸经常念叨,他就知道了。而且夏瑾的口味很平常,想忘也忘不掉。
夏瑾不客气的拿起筷子尝了一口茄子,确实不错:“哥,你也尝尝这道飞仙吧,是用飞鱼骨熬制的烫头,应该十分美味。”
“应该?”
“我在清流镇吃过一次,红红火火的老板是我朋友,他去外地旅游的时候特意带回来两条给我尝尝鲜,所以印象深刻。”
“你朋友不错。”
“嗯,他是我的偶像。”
“哦?那他一定比你厉害喽?”彭华来兴趣了,他本来就爱吃飞鱼,现在更爱跟夏瑾说话。也不知道夏瑾的脑回路是怎么回事,不怕爸也不怕我,该笑笑,该说说,该吃吃,一点都不拘束。
彭华是谁?
一出生就是大院里的孩子王,所有孩子都要看他的眼色,是某个时代的代表人物,也是全国军二代里的翘楚。很多人挤破头都想进他的圈子,可惜,太难了。说句不客气的话,彭华是隐形的下一代国家领导人,而且翅膀已经硬了,有实权,有自己的人脉。
夏瑾没有意图,没有企图,只是单纯的想好好相处,不用他当靠山,不用他帮自己处理麻烦,不用特意回避,如此而已。所以目光单纯,态度诚恳,若说没有小心翼翼那是不可能的,只是怕彭华讨厌而已。
彭华阅人无数,夏瑾是不是玩心计一眼就能看穿。于是,多了几分真诚:“等你放假了,我带你去军队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