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司暮好像从没被什么事情为难过。

他心不在焉地想着,梳理着脑海里纷纷扰扰挤进来的酒中客的记忆。

半路拦了个人,相邀共饮大醉了一场后,酒中客就洒脱地告辞了。

他就是这样的性子,今朝有酒今朝醉,不拘小节,只求活得痛快,能拿得起也放得下,是无拘无束的风,看遍天下美景,却轻易不会在某处停留。

或者说,能让他心甘情愿为之停留的美景,还未出现。

他与刀客分别后,继续畅游江湖,带着一坛美酒,随兴浪迹四处。

兴致一起,他也常邀约同行之人豪饮几杯——酒中客从还没记事时就被他爹喂着喝酒,从小喝着长大,酒量极好,千杯难醉,而同行之人虽也有能喝的,但都差远了。

往往酒中客还没喝出其中滋味,对方便醉成烂泥,醺然昏睡。

酒中客摸了摸下巴,发出一声懒洋洋的叹息。

像刀客那样和他旗鼓相当、喝到最后才齐齐醉倒的人,这世间当真罕有。

走遍千里也难求。

酒中客今天闲来无事,借了一叶扁舟,带着一坛子酒,独自在湖里飘荡。

他随手摇了两下船桨,就将之撇到一边,翻身躺下,一手揽着大酒坛,一手垫在脑袋后,半眯着眼发呆。

发呆了一会,他发现自己居然有点儿想念那位萍水相逢的刀客。

可惜好马不吃回头草。

已经告别过的人,酒中客从来不会回头去寻找。

酒中客有点可惜,但也没太在意。他又翻了个身,打算小憩一会,忽然听见有人在岸边叫喊。

是个小姑娘的声音。

她似乎正遭受了什么危险,紧张又害怕地放声大喊:“——别碰我!你这混蛋!给我松手!啊啊啊别碰我!救命啊!”

过于紧绷的情绪让她声音都变得尖细起来。

酒中客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抬眼一望,就看见一个粉衫小姑娘踉踉跄跄地从湖边一片树林子里跑出来,身后追着个穿的花里花哨的男人。

也不知是谁家纨绔子弟,又来祸害良家小姑娘。

酒中客行走江湖多年,对这种事司空见惯。他随手捞起从不离身的酒坛,提气跃起,足尖在水面上连连几点,便借力回到岸边。

正巧那小姑娘见无路可逃,一咬牙就跑到湖边,提着裙就想往下跳,竟是宁死不屈。

酒中客一伸手,拦了一把,那粉衫小姑娘一脑袋撞他手臂上,撞懵了一瞬,只以为自己还没出龙潭呢又撞入了虎穴,惊惧之下也没仔细看酒中客,只奋力推开他手臂,悲愤道:“让开!别碰我!”

酒中客短促地笑了声,顺势将人小力微的粉衫小姑娘往旁边带了带,远离了湖岸边,又避开了差点扑过来的纨绔。

然后收回了手,一点便宜都没占,朗声笑道:“我不碰你,我碰他。”

粉衫小姑娘跌跌撞撞两步,堪堪站稳,就看见酒中客长腿一伸,对着纨绔毫不留情地一踹——

扑通!

好大一声落水声,小姑娘目瞪口呆。

那纨绔好吃懒做,长了一身膘,被人一脚踹下去,水花溅得又高又远,甚至溅湿了小姑娘的衣摆。

他从没被人这么冒犯过,一时没反应过来,只觉得火冒三丈,气得甚至都忘了怎么凫水,一边扑腾着冒出个头来,一边口不择言地破口大骂:“呸!哪里来的崽种……咕噜咕噜……敢暗算老子!”

酒中客饶有兴致地看了他半晌,发现这纨绔大概是吃喝玩乐搞坏了脑子,岸边近在咫尺,也不晓得伸手攀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