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迩还是喜欢稳妥、规律的方式。
思来想去,还是得干自己的老本行。
陆迩穿越之前是国内某大学的农科院博士生,试验田也下了无数次,对于种植和改良都有心得体会。虽然这个世界与地球完全不一样,但相似的气候、土壤、湿度下,生长出来的植物也有对应的规律。
而且,现在发现自己指环里产生的灵水,疑似能够加快植物生长的效果,让陆迩更觉得惊喜不已。
毕竟灵水虽然能让他不饿死,可胃部的空虚感依然满足不了。这也是为什么陆迩要找那种野菜的根茎嚼来吃。
从这几天的观察看,这个部落里似乎完全没有“种植”这个概念,日常食物都是以捕猎和采集为生。参考地球农业发展史看,这种已经形成部落结构的社会阶段,农业至少也该进入刀耕火种的阶段才对。
而实际上,别说种植粟谷、稻米、蔬菜,兽人们就连采集经济都只停留在最初起步的状态,主要食物来源几乎都是捕猎。
而看家中那位去世的“部落第一勇士”的工具,都是些粗浅的磨石磨骨,连个鱼叉都找不到,更别提弓箭之流。
这样的情况下,部落是怎么保证依靠不稳定的渔猎维生的呢?
没有见过兽人们捕猎,陆迩心里的疑问在心里盘旋了一会儿,就被丢到了脑后。
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种出食物填饱自己的肚子。
这几日陆迩出门时,专业习惯让他走走停停,观察着周围的土质和水源。
这一代的土地微微发红,以陆迩的经验看,土地有些偏酸性,土壤黏性也大,想真正把作物种起来,还得考虑改良土质。
不过作为试点,倒也不是很麻烦,烧些草木灰翻到土里,再种些像今天拔到的那种类似萝卜的白根菜,应当没什么问题。
种植的位置陆迩也挑好了,就在帐篷后方、距离那条溪流很近的位置。
鉴于原始时代野外的危险程度,陆迩可不敢远离部落,只能就近挑选。
想到很快自己就能拥有一块田地用来种植和改良作物,陆迩就觉得心头火热,一分钟都不想耽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