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陆迩一开始感觉有些不适应,偶尔会觉得角看自己的目光有些危险,但再细看又好像只是错觉,角还是那个经常神情严肃的率直兽人。
一开始陆迩有些怀疑,猜测角可能是对自己有些意见或者有些想法,但是与角聊过,又发现角的回复十分坦率,跟以前并无分别。
时间久了,陆迩慢慢习惯了角的转变,也就没有再放在心上。
陆迩也怀疑过是不是角又想追求他,但想到部落的兽人们追求亚兽都十分直接,亚兽们拒绝也十分直爽,便抛弃了这个念头。
他低估了角在狩猎“猎物”的耐心和狡诈。
角能够成为最强大的兽人,绝不仅仅只是靠强劲的体力,还有无与伦比的耐心和迂回试探的心机。
对于陆迩这个势在必得、最钟爱的“猎物”,角发挥了比平时一百倍的心思。
角小心翼翼地一点点尝试与陆迩亲近,每次看陆迩稍有皱眉就立刻缩回自己蠢蠢欲动的手,心里为偶尔与陆迩的指尖相触、擦肩而过而感到满足;一时的满足之后又变为更加深入的渴望。
他想和他的亚兽更亲近一些。
足不出户,两人朝夕相对,没有其他人打扰,只能听到外面大雪落下“簌簌”的声音和猪圈里隐约传来的猪呼噜声。
角在满足这种安静的环境的同时,又忍不住渴望着更多。
但他不敢太直接,生怕被陆迩讨厌。
如果陆迩流露出一丝想要找个兽人的想法,不管竞争对手是谁,角都有信心自己能够获得胜利;可他的对手是陆迩自己不愿意,那他便没有任何办法。
因此他只有强行按捺自己,在陆迩转身过去的时候,用目光流连着他的亚兽;一旦陆迩看过来,立刻装作若无其事地避开。
普通的追求亚兽的方法在陆迩身上能不能行的通?角参考着他所见的追求过程冥思苦想自己应该怎么做。
他的亚兽不缺食物,一个人甚至能养活一个部落,看他平时似乎也不太重爱肉食,而且还自己养了猪,送猎物肯定没用;
不少亚兽们都喜欢在身上挂一些叮叮当当的小动作做装饰,可陆迩似乎根本不在意。而且在角看来,他的亚兽只需要简单地套上一件白毛衣,就比他见过的所有亚兽都要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