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头猪现在可不是小猪仔,个顶个的胖,力气还不小,陆迩自己拖不住它们,只能靠其他的兽人们帮忙。
思虑再三,陆迩决定把那两只已经差不多够重的公猪宰杀了吃肉,两只母猪让其他兽人帮忙带,小噜则交给角。
陆迩杀猪的时候,部落里不少人都来围观。
他们的巫医从去年就开始养猪,养了这么久终于准备吃掉了。
兽人们一直都很难理解陆迩的举措,不懂他为什么要费心费力地自己养。
想吃的时候出去捉不就好了,家养的矮原猪难道比野生的好吃?
杀猪这件事是角自告奋勇做的。
两只公猪的肉分量很大,这个天气下又放不住,陆迩干脆各家各户分了一部分,作为这段时间大家辛苦筹备部落迁徙的犒劳。
兽人们把肥美的猪肉带回去自己烹饪了一下,或简单地在火上烤到出油,或和其他的青菜一起炒或者炖。但凡第一口咬下去的人,全都愣住。
——这、这也太好吃了吧?!
比起他们吃过的所有肉类,陆迩驯养的矮原猪的猪肉几乎没有什么腥臊味,入口只有油脂的喷香和瘦肉的劲道,肥瘦相间的猪肉在唇齿之间迸发出无与伦比的香味,让他们幸福得差点流下泪来。
跟这种猪肉相比,他们以前吃过的肉简直跟干柴一样寡淡无味!
难怪绿耳要辛辛苦苦地自己养猪!
吃过这种猪肉,他们哪里还吃得下普通的猎物?
有不少兽人和亚兽当即找到陆迩,纷纷请求部落迁徙之后让他们也一起养猪。
这一点正中陆迩下怀。他送肉给部落的兽人们也是为了让他们感受一下科学驯养家畜对猪肉美味的改善,后面把家畜都推广起来。
单独养一两头猪的成本可能很高,但养得多了,成本就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