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差点跳起来:“要找姆父?”
虽然换毛衣这件事是陆迩的意思,但自从那天喝醉酒之后,勇一看到白须,下意识就觉得心虚,总是刻意跟烈保持一点距离。
烈转过头看着他:“怎么了?”
对上那双看起来有点凶的铅灰色眼眸,勇结巴了一下:“没、没什么……”
陆迩看在眼里,含笑不语。
他大概清楚勇和烈在打什么机锋,但这是那两个人之间的事情,陆迩不打算多管闲事。
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在为了最基础的生存而努力,道德和是非观都很原始;但相对的,他们对欲望和感情的追求也更加野性,几乎不存在内心的束缚。
来自现代社会陆迩自然清楚“性取向”这个词划分之下的小众群体面临的压力和歧视,不打算把那些条条框框带到这个世界来。
他抬头看了一眼那个银发的狮子兽人,正好对上角的视线,微微一笑。
何况如果按照现代社会的审美看,他现在也弯了。
……
陆迩的新发现让部落里的兽人们惊喜不已。
他们也知道那柔软舒适的毛毛做成的衣服穿起来特别舒服,但他们随时随地都要应付野兽的袭击或者变成兽型做苦力,真要穿衣服,损毁率肯定不小。
从自己身上脱落的毛毛要攒着用来讨好亚兽,哪怕康这种没人可送、给自己织了一件衣服的兽人也不舍得穿出去。
因此这么久以来竟然从未有人发现过。
而得知自己的毛毛织成的衣服可以在变成兽型的时候回归到自己身上,兽人们立刻充满了热忱。
像烈和勇这样能简单修一下就互换的情况,在其他兽人和亚兽的伴侣关系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