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公公冷哼一声,

“就怕我这把老骨头,会先被你气死!”

瞿瑾从窗户探出脑袋,

“您老跟着去可真是太好了,就她这说风就是雨的性格,我还真怕自己管不住,真是一会不见就会闹出事。”

蓝粒粒利索的站起身子,一点都没有膝盖快要废掉的样子,她嫌弃的白了瞿瑾一眼,

“你去京城干什么?你走了这儿的生意怎么办?”

“爱怎么办怎么办,反正我要去京城。”

蓝粒粒啧了一声,这人怎么还没死心。

算了,她自己吃粥,总要让别人喝点汤才行。

仔细想想,瞿瑾也挺惨的,两辈子加起来都多大岁数了,好不容易看上一个,人家还对他不感冒。

为爱疯狂到千里追夫,确实是他能干出来的事。

蔡公公倒是有不同看法,

“京城是全国有钱人最多的地方,不如顺便把生意开过去,正好可以让人知道,你不是什么只会种地的农家女。”

蓝粒粒立刻奉承,

“师父就是高瞻远瞩,徒儿没您不行呀~”

蔡公公推开在自己肩膀上捻来滚去的脑袋,

“行了,你赶紧去忙粮食的事吧,收拾行李的事你就不用管了。”

“谢谢师父。”

蓝粒粒高声应道,随后想起什么,说道:

“我打算带上沈耀,让他去京城读书,另外小小和沈流就留在这里。”

蔡公公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