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这个家伙怎么追自己吧,万一真的很喜欢,那自己也没必要错过了。
“那我可以追求你了?”甄十译第一次追求人,惊喜里又有些茫然,“我是不是该送你玫瑰花?”
“笨蛋,追人是要自己想的,你问我有什么用?”陶蔚噎住了,有些无语,“不过我告诉你,我不太喜欢玫瑰花。”
“嗯?那你喜欢什么?你能说慢点吗?我记东西不是很快。”甄十译说着,从自己口袋里面翻出一本笔记本和一支笔,似乎是想要做笔记。
陶蔚:“……”
哪有这样子追人的?就算记也不是当面问当面记吧?
“你可真是个大笨蛋。”
他由衷地感慨道。
可笨得有点让他心跳加速了。
第61章 笨蛋混血攻失忆了(完)
陶蔚把自己的喜好慢慢地告诉了他,其实他并不想对一个才认识几天的陌生人如此坦诚,但也许是深夜的灯太过暧昧,对方的蓝眼睛太过澄澈……
他就这么说了。
甄十译的确记得很慢,但他的字很好看,是花体的英文,陶蔚自己看不太懂,但并不妨碍他欣赏。
两人简直就是有神经病,在大夏天的夜晚,坐在街边的椅子上喂蚊子,等第二天醒来,两个人身上都有不少肿包。
陶蔚大概是太无聊了,对着数了数,一共有二十六个。
简直丧心病狂。
他曾经看过一个b站上看到一个评论,说蚊子这种生物,开了灯比1还难找,关了灯比0还吵,当时深有同感。但问题是蚊子最大的杀伤力并不是吵啊……
他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给甄十译发了消息。
甄十译也是被弄得难受,他看着自己红了一片的手臂,又照了照镜子,不知道是恨这些东西下手太狠,还是该庆幸这玩意没往在他脸脸上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