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忘了吗?”孟汐辰睁着大眼睛看何易安,“我在你公司上班啊,那可是签了劳务合同的。我已经把自己卖给你了!”

“一个具有法律效应的正经合同,不比你让我签的这东西好吗?”

从逻辑上说,这话确实没毛病。

但是包养协议和劳务合同,它怎么能一样呢?

何易安觉得不对劲,但他一时半会还真找不出哪里不对劲。

正当他想要反驳时,他又注意到了孟汐辰水汪汪的大眼睛。

孟汐辰生来就有一副非常乖巧的长相,就是那种非常无害非常能让人放下戒心的长相。跟一朵柔柔弱弱的小白花一样。

你看他一眼,就会觉得他很诚实,会觉得他从小就是三好学生,乖乖巧巧听老师的话,不会叛逆更不会骗人。

他的眼睛尤其有灵性。

这双眼睛把他五官衬得更柔和,也让他看起来更好欺负,因为这个,他还特意去学了散打。

此刻,何易安看着他的眼睛,就跟被鬼迷了心窍似的,想也不想就觉得孟汐辰说的没错!

这么乖巧的小白花,怎么可能会忽悠人呢?

“对啊!”何易安在心底感叹,“虽然作为霸总不必介意法律效应,但是有总比没有好。”

于是,被忽悠的何易安满意地笑了笑,又赶紧冷酷地压住嘴角,“说得不错,我回头就让秘书把你的劳务合同交给我。”

把劳务合同当包养协议使,这么憨憨的行为被他说得一本正经,孟汐辰忍不住笑了。

看见这个笑,何易安不仅完全没发现自己被忽悠了,反倒觉得为了这个笑做什么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