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行触目惊心的红字,薄浔触碰到什么烫手的东西一样,立刻缩回了手。

“最喜欢”三个字写的尤其重,口红残留的颗粒卡在划痕中,手指一抿,就是一抹触目惊心的鲜红。

俞烬深呼吸了好几口,才战战兢兢的凑过来,好奇道,“怎么了?玩偶上是有什么东西吗?”

说完,他俯身伸手,从地上抄起来那节躯干。

“薄浔,我才是最喜欢你的……”俞烬缓缓地念着玩偶背脊上的字。

薄浔听着一个激灵。

对方的语调轻重缓急,尾音嘶哑,完全不像是读出别人写的内容,就像是在他耳边,对他说这些话一样。

“别,别读了,”薄浔急忙打断,“把它扔了吧,拿着怪瘆人的。”

俞烬没有答应,反倒是把玩偶往怀里抱了抱,“我收着吧,兴许可以帮你找出这个人的身份。”

说完,他伸手捻了一下上面的口红印记,“口红是玫粉的调的,肤色偏白才会使用这个颜色。‘是’字最后一捺有习惯性顿笔,应该多少练过书法。刀痕深浅一致,肯定是经常持刻刀,还有我再看看……”

薄浔直接抢过那半个玩偶,“不用,找出她的方式有很多。我自己可以解决,扔了吧。”

他不想把俞烬牵扯进来。

把玩偶躯干扔进垃圾桶后,薄浔才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最终,他决定把装钱的信封放在身上。

这个暗恋者既然能偷偷别开他的柜子,给他传讯。若是要想偷钱岂不更是轻而易举?

回班路上,薄浔推着俞烬,慢悠悠的走着。

很明显,他不是很想早早回去继续上自习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