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胆提议到:
“不知以为,王爷在这里选半天,拿不定主意。还不如想想钱家主喜欢些什么,投其所好也比现在漫无目的的挑衣服好。”
金瀚清听完以后,伸手给了不知一击响亮的栗子,敲在他脑袋上:“你又知道?谁叫你多嘴的。”
不知有些委屈的揉了揉自己的脑袋,嘟囔着说道:“本来就是嘛!”
不知的话金瀚清是听在心里了。
金瀚清想着钱娆说话做事都很有章法,十分讲究礼仪规矩。
一副大族做派,处处显着书香门第。
若不是十分清楚,钱娆确实是在一年前才回的钱府。
金瀚清一定以为钱娆是钱氏家族家生家养,精心培养出来的嫡女。
钱娆身上有一种气质,和胆量。
金瀚清到现在依旧记得,钱娆刚被找回来,许多人笑她,乡野。
她在自己认亲宴上出尽风头的样子。
精通四书,四艺,行立坐卧全是盛京的模样。
金瀚清当下还以为钱娆也是和他一样从盛京来的。
只是查了半天查不出什么。
钱娆反倒是把南部这些人全比下去了。
南部的小姐们倒是成了乡野村姑。
钱娆当真让人不敢小看。
特别是她写的一手字,十分好看。
金瀚清想来钱娆定是读书颇多,喜欢文人。
最后金瀚清一个武将,对着一柜的衣服,选了一件十分气质清秀,温润如玉,墨蓝色的衣服。
腰间佩了一块玉和一袋金锭子,手里拿着一柄折扇。
扇子扇动的时候,头发上淡蓝色发带飘逸。
当真是有一股文人的气息。
不知跟在金瀚清身边许多年,也从未见过自家公子这样的书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