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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他的香味

抽奖得到了两张票的蹩脚说辞,事后叶珣都觉得可笑。

他不知清司是懒得思考真伪,还是真就单纯对人从不怀疑;但无论是哪种,都让叶珣蒙混过了关。将时间、影院发过去给他时,叶珣垂着头,甚至按捺不住上扬的嘴角。

如果“喜欢”是需要证明的东西,可以收集的证据材料就太多了。就像他很少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而说谎,但他和清司说那些话时没有任何犹豫;就像他习惯于精心计划好自己的一切,却会突然间向那人递出邀约,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现场将说辞继续往下编。

喜欢=反常=用在他面前尽全力地掩饰反常。这是叶珣的答案。

约会……该说一起出去看电影的那个周末,叶珣老远便看见坐在玻璃窗内喝奶茶的清司。对方似乎刚剪过头发,看起来清爽了些;明黄色的蓬松羽绒服让他整个人亮堂堂的,皮肤白得发光。

这该是很帅气、很讨女孩喜欢的打扮,可清司仍然能穿出懒味来。

他咬着奶茶的吸管,一双修长的腿略显局促地踩在高脚凳的搭脚上,微微躬着背,像只没睡醒的猫那样半眯着眼看橱窗外的行人。

……好可爱。因为太可爱而很想把他搂进怀里,再使坏似的揉乱他的头发。

叶珣从他的视野死角里走过,推开奶茶店的门大步流星走向他。清司毫无察觉,依然像在找人似的看着外面;头抬得累了,他索性将插在口袋里的手拿出来,就跟在学校似的支着下巴继续看。

“你来得好早。”叶珣看了一会儿才道。

懒散的猫瞬间被惊醒,匆忙转过身,仍咬着吸管使劲儿嗦奶茶。空杯的声音冒了出来,叶珣站着看坐着的他,只觉得他下巴好尖,那双眼睛原来还有这么有神的时候。

和清司相处的时候,叶珣偶尔会思绪忽然停滞,往往能在露出真实情绪的前一秒紧急拉回,于是便只能若无其事地错开目光,以避免被清司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