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零章 暗算

国色生枭 沙漠 1649 字 3个月前

对方的剑穿透刀光,距离楚欢的咽喉瞬间之遥,便在此时,刺客却感觉自己的一条腿一紧,生死攸关之时,竟是孙静一陡然间爆发出从未有过的勇气和爆发力,窜过来抱住了刺客的一条腿。

方才刺客的剑锋已经眼见要刺入孙静一的咽喉,如果不是楚欢相救,孙静一此刻便已经是一具尸体,他躲过一劫,也确实魂飞天外,但是眼看着刺客袭向楚欢,不知为何,一瞬间却激发了他的勇气,看到楚欢面临险境,他没有其他法子,只能纵身窜过去,一下子抱住了刺客的大腿。

刺客显然也没有想到孙静一突然做出如此举动,身体无法向前,他回手便是一剑,刺在了孙静一的肩胛骨,冰冷的剑锋刺入骨缝之间,孙静一直感觉肩头一阵剧痛,刺客已经抬起脚,将孙静一踢飞出去,孙静一就像皮球一般被踢飞,落在地上,只觉得眼前一黑,五脏六腑在这一刻竟似乎都被撕裂。

楚欢没有错过这一次机会,刺客的武功高过他,他必须抓住每一出现的机会,刺客回剑,楚欢已经由后退瞬间变成前欺,厉喝声,手的大刀狠狠劈过去。

只是楚欢却还是低估了此人的本事,虽然有孙静一的耽搁,但是此人后发先至,楚欢的大刀砍来,这人的长剑再一次刺出,点在了楚欢的刀刃之上。

剑锋顺着刀刃下滑,又快又急,楚欢惊讶之间,那剑锋竟在瞬间滑到刀柄处,剑锋直取楚欢的手脉,楚欢知道如果再不撒手,此人的剑锋必定要伤到手脉,无奈之下,撒手后撤,手的大刀终究还是被对方逼着脱手。

楚欢此前见识过罗多那样的拳脚高手,只以为那样的高手当世已经是凤毛麟角,但是今夜却又陡然出现了一个剑术超群的高手。

剑与刀不同。

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贫民百姓,真要练刀的,多少还是有个三招两式,而用剑的在大秦帝国并不多见。

剑是一种象征。

尊贵的象征!

相比起刀的价值,一把好剑的价值是刀的几十倍,莫说普通人买不起,便是买得起的,却也未必真的能够用剑。

大秦帝国立国之后,便颁布了“刀狩令”,严谨民间私藏刀剑,所以普通百姓莫说佩剑,便是佩刀也很罕见。

倒是达官贵人喜欢佩剑在身,但也只是为了显示尊贵,装点门面,将宝剑作为装饰品而已,真正练剑的很少见,能有一手出神入化剑术的,更是罕见无比。

刀法讲求犀利,其招式更是多般变化,而剑术则不同,剑法比之刀法难练的多,也讲究得多,剑法既要展现其威力,但是在使剑之时,却又务必要做到优雅飘逸。

“昔有佳人公孙氏,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耀如羿射九日落,娇如群帝骚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