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李幼荣毕竟是年轻人,一直穿西装也不好,穿自己的衣服亮相多了,未免会遭时尚圈嫌弃,好歹,现在也是二线里排的上号的人不是?
陶方出来看了眼,说:“要是不知道怎么搭,你全权交给杰森就是,现在你只要把自己喜欢的,觉得舒服的留下来就行。”
“知道了。”
“如果这里面没有喜欢的,你再想买,也都是可以的。”
“那倒不用。”对于衣服,李幼荣碰的少,一般都是给什么穿什么,舒服就行。就好比现在他脚上的鞋子,他垫了垫脚,对旁边的程潇潇说:“这双还蛮好的。”
“那要留下吗?”程潇潇还是挺有时尚嗅觉的,“这鞋子颜色我挺喜欢的,应该可以配那种半正式的西装,到时候再配合同色的领带或者手帕,保准有那么点雅痞风的意思。”
“留下试试。”还没尝试过这种风格,李幼荣一听有点跃跃欲试。
程潇潇立马在文件夹上划勾。
把要用的文件夹拿过来,陶方顺便点了程潇潇一句,“你别瞎建议,让他自己选。”
“没事儿,潇潇眼光不差的。”李幼荣回头看着他笑了一下,然后大手在鞋堆里一挥,“这一排皮鞋我都不要了。”
陶方对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沉默了一下。
当然他开心就好。
咳了一声,陶方说:“水还在烧,开了我再给你泡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