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穷不是大家不勤劳,实在是受自然环境制约,山太多,村子分散,开发难度太大。

多少村庄至今还没通电,用的还是煤油灯。

至于发现杨芬的村庄,那就是标准的深山,到镇上几十里山路,要走大半天。

那边的村民基本自给自足,一个月出来那么一两次,采买些生活必需品。

因为长时间坐火车,双脚血液不流通,此时他们几个人的双脚都是肿的。

杨大民粗糙的指节摩挲着照片,这么多年了,哪里会不想这个妹妹,是他没能力。

“确定是杨芬就好,今天我们休息调整一日,明天一大早出发进村,争取顺利把杨芬带出来。”

程文卿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破败的小镇,而视线往外,皆是连绵成片的山,隐隐绰绰,看不到尽头。

保镖甲询问,“我们都去吗?”

两人是这次跟着一起过来的,除了他们两个之外另外还有先前过来的五人寻人小分队,加在一块就是足足九个人。

程文卿目光沉沉,反问:“你认为应该如何安排?”

保镖甲说:“人太多怕太显眼,我认为是不是分成两队人,一队人进村,把杨芬带出来,另外一队人在村子外面负责接应,我听说越是藏在深山里的村子,村民越是团结并且排外。”

程文卿思考片刻,“你们两个随我和杨大民进村,其余五个人负责接应。”

做好了安排,程文卿询问杨大民,“你有没有什么意见?”

杨大民知道自己没有这方面的才干,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这次出行,他对自己的定位就是不能拖后腿,顺利找到阿芬然后把她带回去,其余的,他既然不懂不明白,那就当一个服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