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十全十美

“孩子……”骨笃禄警惕起来,眼眸微微眯起,掠过了一丝精光,这个姓秦的,莫非是反悔了吧。

其实也难怪骨笃禄紧张,突厥人因为人口稀少,所以部族之中对男丁的多寡,极为看重,况且骨笃禄只有一个儿子,儿子又是年幼,算是老年得子,想到自己这堂堂突厥王族,居然子嗣凋零,也曾为冇之惆怅,而这个娃娃,既是男娃,不管怎么说,又是自己女儿的骨肉,虽然嫁给了一个南人,可突厥倒是对这父系或是母系的血脉并没有太多的结缔,总而言之,这也算是他骨笃禄的‘孩子’了,秦少游把孩子给了自己,而且还肯随着母姓,这对骨笃禄来说,实在是一份大礼,他最担心的就是秦少游食言而肥。

秦少游莞尔一笑,道:“是这么一回事,小婿以为,这孩子既改姓阿史那,那么按照我们那儿的风俗,只能当这个孩子是过继给了阿尼玛的兄弟,既然是过继给了兄弟,倒也情有可原,如今长公主下嫁给了阿尼玛的弟弟,如此算来,长公主也就算是孩子的母亲了,我希望孩子留在这里,让长公主殿下来抚养,长公主乃是我汉家的天潢贵胄,知书达理、贤良淑德,若是孩子由她抚养照料,那便再好不过了,自此之后,她便是孩子的母亲,却不知大汗以为如何?”

呼……

骨笃禄终于长长地松了口气。

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

接下来,他不由想要反过来讥笑秦少游了。你们这些南人啊,做什么事,非要有一个名分不可,孩子放在这儿养,就放在这儿养,还非要弄出个过继来不可。

不过……这似乎没什么妨碍,认公主做母亲,怕是秦少游想要借此攀龙附凤,和他们汉家的公主打好交道,这其实是无可hou非的事。况且认了长公主做母亲,那么自己的儿子就相当于他爹了,那小子毕竟才十一二岁,只怕一时半会也生不出孩子来,先认个儿子,倒是一件好事。

汉人讲究的是多子多福,其实对于这环境险恶的大漠各族族人们来说,男人的多少,更是关系到性命的要紧事。在汉人的乡里,儿子多,族业就兴旺,阡陌之间,总会爆发出一点抢水、争地之类的事,谁家男子多,谁就能多得到一些好处。

可是对于这草原上的各部来说,可就不是一丁点水和地的矛盾了,人家可是真正的为了一块草场直接拔刀子的,子嗣不兴,就意味着灭顶之灾。

而秦少游所提出来的要求不但不过分,甚至连骨笃禄都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他哈哈一笑道:“如此甚好,就这么办,贤婿……”

听到贤婿两个字,秦少游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心肝儿一颤,卧冇槽,泰山大人,真是现实啊,这转眼之间就成贤婿了。

不过……如此一来,倒是了却了长公主的一桩心事,秦少游心情不由轻松了起来,情不自禁地要端起茶盏,结果一看上头粘稠的‘茶水’,顿时又没了胃口,索性干笑。

到了夜里,秦少游和阿尼玛住下,二人相对无言,最后都绷不住,失笑起来。

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儿子……不过反正也不会有人察觉,一方面是阿尼玛的弟弟尚小,现在就算长公主下嫁,只怕也难以入洞房,现在她虽是刚刚产子,可是过了几年,大致也就可以恢复,反正这本就是政治的联姻,长公主从前本就是寡妇,因为丈夫死了,这才在宫中居住,突厥这边对此也是知根知底,能有什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