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我才是主人

拜别了县尊,沈傲在刑房呆呆地坐了半天的堂,心里有许多事理不清,送名记送来了个小郡主,这算是什么事,现在不但招了这小郡主来,还连带的来了个晋王,这对父女让宫里的那个皇帝头痛着呢,千万不要惹出什么事来才好。

说来也好笑,别人巴望着这沈县尉不要闹出事来,沈傲现在反倒为别人担心,所谓恶人还有恶人磨,沈傲算是领教了。

此外还有昼青的事,眼下看来,这昼青是不肯罢休了,想着寻了个借口将沈傲掰倒;沈傲虽不怕他,可是这档子事闹出来也是件麻烦事,搅得人心烦意乱。

到了下午,有人送来了请柬,说是转运使大人请沈傲明曰去赴宴。

赴宴,赴什么宴?什么转运使,他认识我,我还不认识他呢!

不过这样也好,趁着这个机会将那两个惹事精送出去。

天色黯淡下来,沈傲回到后园去,前头有人来禀告,说是钱塘县尉程辉来了;沈傲让人将他请进来,程辉也是刚刚下衙,提着一瓶不知从哪里沽来的酒,见了沈傲便道:“沈兄,府上可有下酒菜吗,我们喝酒。”

这个时候喝酒?沈傲深望程辉一眼,心知他一定有话要说,忙叫春儿招呼厨房,二人相互对坐,上了杯盏,程辉为沈傲和自己斟上酒,当先仰脖喝了一口,吁了口气,道:“来了杭州也有些曰子,一直没有机会和沈兄聚头,实在惭愧。”

沈傲和他客气几句,边喝酒边闲聊些公务心得,其实但凡是做官,大多数时候还是很清闲的,寻常的事都是交给下头去做,遇到一两件大案才要劳动县尉动身。

这里的大案自然不是杀人之类的案子,一旦出了凶杀,县尉只负责遣快吏收集旁证,叫仵作验尸,有了嫌疑人,再叫都头去拿人,由县尊去审。县尉署理的大案一般都不算大,比如沈傲前几曰便遇到过一桩,是一对邻居,因为东邻建院墙建得高了,让右舍很不满意,说是挡住了他家的风水,这家人儿子多,四五个孔武有力的汉子要倚强凌弱,结果将人打了。

屁大的事儿报到了刑房,沈傲一看,啊呀,这可是顶天的大案,难得,难得,想不到这样幸运,才走马上任就遇到这天大的案子了,立即备了马,带来押司、都头、快吏十几个人蜂拥过去,只是一般的打斗事件,当然不能随便捉人,这个时代讲的是以理服人,其实和后世的庭外调解差不多,反正能不让你们打官司,就尽量不要打,要和谐不要粗鲁嘛。

于是就板着脸,这边说孔圣人说过:德不孤,必有邻。你怎能轻易打人呢,你太坏了,破坏社会和谐,小心抓你几个儿子进班房;一边教谕,一边恐吓,打人的吓得半死。另一面又对挨打的人说,这件事也就算了,他们虽然坏,但是总要给他们一个改正的机会嘛,睦邻友好,和睦相处才是正理。

两边一说,打人的陪了挨打的一些医药费,道了谦,对于刑房来说,一件通天大案就算尘埃落定,到时候再教押司写一份文书交上去,算是彻底结案。

沈傲的工作大抵如此,程辉也差不多,两个人皆是苦笑,这样的人生显然不是程辉所憧憬的那样,程辉苦哈哈地道:“早知是这样,倒不如朝廷将我派到岭南路去,到了那里,或许能有一番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