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江颜卿也是俗人,对这个也感兴趣,所以一直打算进山去玩玩。

而前世的江颜卿也喜欢旅游,所以户外装备,各种方便旅行的东西都备了许多。

自己和方明霄脚上穿的登山鞋,就是之前特地备下的,现在刚好派上用场。

两人走了快半个小时,小路越来越狭窄,草丛和灌木更加茂密,走起来困难了许多。

江颜卿左右看了看,应该是已经快要接近山的内围了。

听说这个山很深,具体多深没人知道,因为进山的人总会在山的深处听到虎啸狼嚎,也没人敢再往深里去。

当然也有胆大的不信邪,非要往山里跑,以为可以寻着好东西,一夜暴富,最后也是有去无回。

自此以后哪怕是猎户,也只敢在内围边缘活动,江颜卿倒是打算进深些,要是有危险躲到空间去就行了。

但是现在方明霄跟在身侧,也得考虑到他的人生安全,虽然他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最主要是,不能在他的面前暴露空间,这可是自己的底牌。

别说两人现在还没什么关系,就算以后真有什么,也得慎重考虑再说。

越往里走越艰难,树枝的枝丫肆意的到处斜伸,还有带着刺的灌木丛,一个不小心衣服就被挂住了,还好两人知道要上山,特地穿的长袖长裤,不然早就伤横累累了。

膝盖深的野草,走着太费力气,方明霄停下脚步,微微低下身子,温和的开口道,“颜颜,帮我把背篓里的砍刀拿出来。”

江颜卿伸手正准备拿出背篓,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劲,语气嫌恶的说道,“谁是颜颜,这么叫肉麻死了,方明霄,我果然看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