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点里,四五个人挤一间屋子,脾性不同争吵多。其次那房子也破,一下雨地上就得摆盆接水,接不住的地方被水泡得坑坑洼洼,有时候还会碰上耗子爬床,又脏又惊悚,住起来憋得慌。

再看陈家,三间青砖瓦房,高高大大也不漏雨,家里各个都是勤快人,不缺粮食吃。

最关键的是这陈老三是个傻子,憨憨的好掌控,万一能回城了,她也好甩掉他。要是换成脑子正常的男人,只怕是打发不掉的,她得一辈子困死在乡下。

这才是原主最真实的想法。

当然对外可不能这样说,“他人挺好的,特老实特听话。”

女同学又把陈爱学打量了一番,哼哼道:“这点倒是真的,不过就他那傻样还能憋出什么坏不成?”

她又道:“虽说你结婚了,可一样是知青,那我们知青点就是你的娘家,遇到什么难处只管回来找我们。”

林若云也不拒绝,“好呀。”

知青干活不如土生土长的农民熟练,同样的时间干出来的事就少了,为了公平,队上是把他们单独划一块的。说了几句,女同学便走开去集合。

今天要干的活是翻红薯藤。

川省除了省会大部分地区都是丘陵,水田种稻子地里种玉米,为了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一排一排的玉米空隙里套种红薯,田埂上则点着黄豆。

玉米和红薯,对于林若云来说是新鲜东西,在她原来的世界从未见过听过,不过她在原主记忆里找到了答案。这两种植物都是四百年前的古人从遥远的美洲带回来的,有多远呢坐船都要一年半载,也难怪她没见过。

这俩都是高产作物,一亩地能产500斤玉米、四千多斤红薯,就这还不是最好的效果,肥料越足产量越高。

陈爱学听着媳妇儿讲解,第一回生出对农村的羡慕,低声道:“这个产量也太高了,要是在咱以前的家乡,哪还会缺粮食吃。”

“是啊,可惜送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