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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灯光昏暗,就算两人站得近,麦文澈的表情还是看不真切,但明榛抓住了谈话里细致微妙的情绪——这好像不是要兴师问罪的语气。

麦文澈是不是喝醉了不记得了?或者他根本就不知道?心底一丝希望升腾而起。

【 似等了一百年 / 忽已明白 】

因为过于紧张,他驴唇不对马嘴,快速地把酝酿了几年的借口说了出来:“我那晚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终于把这句话说了出口,明榛神经紧绷得手心似乎冒了汗,他轻轻地捏住了拳头。

“喝醉了”是男人的遮羞布,一切错误都可以推给酒精。

【 即使再见面 / 成熟地表演 / 不如不见】

自己都还没问呢,对方就一口咬定不记得了——所以明榛这是不想承认那晚的事情了?

麦文澈自己也是男人,什么酒后乱性的借口他可听多了。所有自称喝醉了还能乱性的人都不是真的醉,少量酒精可以助性,但大量酒精到醉的地步的话,武器都举不起来,可乱不了性。他很想嗤笑说“你他妈喝醉了硬一个给我看看”,最终还是口中不言,心里讥笑。

他跟明榛的确是隔了几年没见了,也不知道这些年大家都经历了什么,两个人就如歌曲里唱的一样,中间隔着的年份,已经让彼此不知道怎么去聊天,就算重逢见面,也是在成熟地表演。时光和距离让人产生了各种隔阂,问浅了要不到答案,问深了怕关系不再。

但不管怎样,麦文澈并不能就此负气地得出结论说“不如不见”。

他慢悠悠把烟屁股按在了酒吧墙上的壁挂烟灰缸上,自我安慰道,急不来急不来,也许现在还不是个恰当的谈话时机而已。于是接着话头道:“我那晚也喝多了,第二天起来我以为你回学校了,没想到后来听说你去了b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