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为了转移注意力,他洗漱完就下了楼。

老城区醒得格外早,锅碗瓢盆当啷响,吃早饭的人被热气腾了一脸。

季星回找了家店,要了一笼烧麦,星港的烧麦除了蘸醋,还会给一碗高汤,清亮的汤上撒一把葱花,喝下一口会觉得整个人都被打开,畅快极了。

小时候他和奶奶一起吃烧麦,奶奶总说自己爱吃皮,不爱吃肉,把自己那份的肉也拣出来给季星回。

季星回发现自己是如此害怕回到星港,太多回忆压得他骨头都在疼。

他匆匆吃完了这一餐,回到酒店房间,看着窗外的三角梅,发了很久的呆。

周克云住的酒店窗外当然不会有三角梅,宽敞的办公桌上,一小束修剪整齐的白色绣球花,插在精致的水晶花瓶里。

季星回跟着周克云进去,房间位于32层,巨大的落地窗正对星港的海。

周克云脱掉了外套,今天没人帮他挡酒,最后喝得有些过量,现在已经有些头晕目眩。他撑着脸,看起来有些难受。

季星回刚工作的时候,酒量不好,应酬总是喝醉,所以他很能体会这种难受。

季星回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冰柜里有牛奶,但是没有加热设备,于是他打电话叫了客房服务,让他们送一杯热牛奶上来。

服务员来得很快,季星回道了谢,把牛奶放到周克云手边。

“喝点牛奶会好受很多。”

“谢谢。”周克云抬起头,看了季星回一眼。

“不客气,花的也是你的钱。”季星回在他对面坐下,低头看手机。

周克云把牛奶喝了一半,问他:“墓地决定了吗?”

季星回点点头:“西山那个吧,正巧奶奶的骨灰也在那里。”

“不觉得太远吗?”周克云看起来清醒多了,“虽然风景很好,有山又有水。”

季星回有点诧异:“你这么了解吗?”

周克云垂下眼睛去拿牛奶杯:“嗯,有个认识的人也葬在那里。”

季星回放在腿上的手握紧了,他一下就知道了周克云说的是谁,他竭力保持语调的平稳:“那明天正好可以去看看他。”

周克云捏着杯子壁,皱了下眉:“没关系,明天我是陪你的。”

如果他们真的是走到谈婚论嫁这步的恋人,季星回应该对周克云的话感到满意,但他们不是,他们只是有一层浅薄的老同学关系,现在莫名其妙地站在了一条船上。

但哪怕他们实际没有感情上的牵绊,季星回依旧无法洒脱地跟周克云说,如果他想去看易锦,他是不会介意的,他也管不着。

毕竟易锦是个好人,一个倒霉的,薄命的好人,也是因为他的早逝,所以周克云一辈子也不会忘却他。

季星回可以猜到周克云为何每年都会回星港,易锦就葬在那里,他永远年轻,永远让人念念不忘。

那一天换了教室的季星回,卡着时间把作业写完,像往常那样换好了工作制服。晚自修的铃声已经打过,他不会碰到人。就在他快要下到琴房那一层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交谈的声音,顺着走廊传过来。

他不想被人看到,于是转头跑回楼上。

照理说,季星回只要在转角处安静地等待三分钟,然后再下楼,就可以避开他们。但他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他上了楼,站在走廊的栏杆边上往下望。

季星回很轻易地就认出了左边的那个人是周克云,他个子很高,背挺得直直的,他手里拿着吃空的披萨盒子,顺手扔在楼下的垃圾桶里。走在他身边的那个男孩比他要矮一个头,有一个圆滚滚的后脑勺。两个人挨得很近,男孩正在笑着说什么,还把手里的果汁举到周克云面前,这是一个分享的手势。

季星回终于确定了另一个人的身份,楼下文科班的易锦,是个漂亮可爱的Omega。

就在这时,不知为何,周克云突然转头,好像是要往上看,吓得季星回赶紧蹲了下去。

季星回的心脏在那一刻跳得很厉害,眼睛因为盯了太久变得酸疼难耐,脑袋里挥之不去的是是刚刚的画面。